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中央林业改革发****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自然保护区科研宣教及管理业务用房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2020年中央林业改革发****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自然保护区科研宣教及管理业务用房改建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市**旅游新镇西北侧宁****研究中心,本项目在宁****研究中心内北侧进行建设,位于原办公楼北侧20~30m处,将原有办公楼拆除,**一栋科研宣教及管理业务办公楼,共两层,不新增用地。本次建设的科研宣教及管理业务办公楼****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边界距离仅为20m,距离保护区缓冲区530m,核心区2673m。
项目东南侧50m处为迎水新村,西南侧34m为沙都生态园,120m处为沙都旅游度假村,西北侧紧邻,南侧为空地。****中心地理坐标:E105.074798°、N37.49785°。
二、验收结论
本项目在建设前,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有关档案齐全,在建设中做到了环境保护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能够稳定、达标排放。经现场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检查,环保设施建设、运行均正常稳定,项目建设内容及环保设施无重大变动。建议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4年12月17日,****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组织召开“2020年中央林业改革发****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自然保护区科研宣教及管理业务用房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评审会”。会后,验收监测单位按照专家意见对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了修改,最终形成《2020年中央林业改革发****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自然保护区科研宣教及管理业务用房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作为本项目验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