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1-09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2025年元月9日,我局受理并备案了以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材料,****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7〕57****保护厅《关于落实“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切实加强环评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17〕34号)、《关于同意**新能源小镇“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长政发[2018]35号)、《关于同意******示范区**分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长政发[2018]36 号)、《关于同意**南**产业集聚区**分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长政发[2018]37 号)、《关于同意**新能源****园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长政发[2018]79 号)、《关于****开发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长政发[2018]135号)、****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化环评集成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浙环发[2023]52号)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现将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告。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基本情况 | 备案情况 |
| 1 | 绿色新型智能制造汽车部件技改项目 | **** | ****开发区陆汇路555号 | 为扩大企业市场需求,企业拟新增投资11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975万元,流动资金125万元),利用企业现有闲置厂房约500平方米作为本项目生产营运用房,拟购置研磨机、碳氢清洗机、成像检测设备、激光切割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本项目投产营运后,形成绿色新型智能制造汽车部件技改项目,同时实现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年利润约320万元,年税收210万元。 | |
| 2 | 年产1GWh固态消费类电池建设项目 | ******公司 | ****开发区****中心 | 本项目****开发区****中心租用标准化车间及办公用房约为12637平方米(建筑面积),计划购置固态电池生产制造设备、测试设备及辅助设备。投产后,具备年产1GWh固态消费类电池的生产能力;同时可实现年销售收入50000万元,年创利润10329.16万元,税收2375万元。经对照《工业战略性**产业分类目录(2023)》(国经普办字(2023)24号),本项目产品固态消费类电池(即消费类固态锂离子电池,产品代码****004),属1.2.3高储能和关键电子材料制造-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锂离子电池单体、模块及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