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2025年元月9日公告承诺制改革备案项目信息

审批
浙江-湖州-长兴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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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成文日期: 2025-01-09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环境局**分局
****环境局**分局2025年元月9日公告承诺制改革备案项目信息
发布日期:2025-01-09 15:41:28

2025年元月9日,我局受理并备案了以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材料,****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7〕57****保护厅《关于落实“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切实加强环评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17〕34号)、《关于同意**新能源小镇“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长政发[2018]35号)、《关于同意******示范区**分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长政发[2018]36 号)、《关于同意**南**产业集聚区**分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长政发[2018]37 号)、《关于同意**新能源****园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长政发[2018]79 号)、《关于****开发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长政发[2018]135号)、****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化环评集成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浙环发[2023]52号)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现将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基本情况

备案情况

1

绿色新型智能制造汽车部件技改项目

****

****开发区陆汇路555号

为扩大企业市场需求,企业拟新增投资11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975万元,流动资金125万元),利用企业现有闲置厂房约500平方米作为本项目生产营运用房,拟购置研磨机、碳氢清洗机、成像检测设备、激光切割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本项目投产营运后,形成绿色新型智能制造汽车部件技改项目,同时实现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年利润约320万元,年税收210万元。

****(湖长深改备[2025]1号)

2

年产1GWh固态消费类电池建设项目

******公司

****开发区****中心

本项目****开发区****中心租用标准化车间及办公用房约为12637平方米(建筑面积),计划购置固态电池生产制造设备、测试设备及辅助设备。投产后,具备年产1GWh固态消费类电池的生产能力;同时可实现年销售收入50000万元,年创利润10329.16万元,税收2375万元。经对照《工业战略性**产业分类目录(2023)》(国经普办字(2023)24号),本项目产品固态消费类电池(即消费类固态锂离子电池,产品代码****004),属1.2.3高储能和关键电子材料制造-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锂离子电池单体、模块及系统。

******公司(湖长深改备[2025]2号)


附件(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