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列展览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我单位有以下采购意向,现进行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通过公告下方联系方式书面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陈列展览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二、项目概况:
1.计划采购一家造价咨询服务单位,为****陈列展览工程项目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博物馆陈列布展项目,展陈面积约4.8万平方米,其中,室内展陈约1.8万平方米,包含总序厅、1个基本陈列和4个专题陈列;室外展陈为大型装备专题陈列,面积约3万平方米。
2.项目预算220万元。
三、服务具体要求
(一)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概算及预算的编制、审核,各阶段的工程进度、竣工结算审核,检查审核进场材料、设备采购价格是否合理,检查审核工程变更是否合规、合理,配合甲方财务部门对该项目决算、审计等本项目需要的全部造价服务相关工作。
2.提供相关成果文件表格及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的咨询服务。
3.在编制、审核过程中对项目实施提出造价控制优化建议。
4.提交成果文件后,乙方须解答(书面解答及按甲方要求派项目组成员到指定地点负责解答)。
(二)服务质量要求
1.成果文件编制说明要内容全面、清楚,要包含工程概况、编制范围、编制依据,工程造价及指标说明等。图纸大样不详或设计未明确的,若造价师凭经验估算的,应在编制说明里逐条说明估算思路及相关书面依据;
2.乙方提供的成果文件须经专业人员签字,并加盖项目负责人造价师执业印章、咨询单位公章等;
3.乙方所提交的报告文件必须语句通顺、缜密,文字清晰整齐,数据准确,各相关数据必须吻合一致,且相互有明确的索引、标识及相关文字说明;
4.在计价文件编制过程中,乙方必须尊重甲方的意见、解释及补充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计价文件进行适当修改以便符合其要求。
四、履约及售后服务
(一)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陈列展览工程完成决算(约3年);
2.服务地点:包括但不限于**、**等与****陈列展览工程项目建设相关地点;
3.服务方式:乙方上门提供服务,如有需要,以甲方通知为准。
(二)售后服务
项目完成后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及其上级各类审计巡查,所有审计巡查出与造价咨询相关的问题由乙方按甲方要求和军地相关规定解决。
(三)知识产权和保密要求
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在使用该物资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材料。
基于项目合同履行形成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其权属归甲方所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付款及结算方式
完成所服务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20%;完成所服务项目的深化设计后向乙方付至合同价的40%;完成所服务项目的竣工验收后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的80%;完成所服务项目的结算后向乙方付清全部合同价款。
(五)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所服务项目完成结算后全额无息退还。
(六)质量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质量保证金。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应具有40名以上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员工实力,并承诺安排3名以上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为****陈列展览工程项目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六、公示时间
(一)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 1月 10日
(二)公示截止时间:2025年 1月 24日标书代写
七、本采购项目需求公示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闫先生 余先生
移动电话:159****9757 189****9967
邮 箱:****@qq.com
电 话:0791-****2501
地 址:**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