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西-忻州-岢岚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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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5-01-0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填写)

1 国能****公司岢**100MW光伏项目22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岢****乡、西豹峪乡、水峪贯乡 **** ****公司 拟在岢****乡、西豹峪乡、水峪贯乡境内建设岢**100MW光伏项目220kV送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国能**光伏~**220kV单回路架空线路工程26.0km;(2****电站内扩建220kV出线间隔1个。该项目已取得我局核准批复(项目代码:****),项目总投资82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5万元。 (一)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及设计规范进行建设,确保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噪声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破坏,及时恢复施工道路和临时施工用地的原有土地功能。

(三)做好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与周边公众的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2 华电****100MW风力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县繁城镇、下茹越乡、砂河镇 繁****公司 ****公司 拟在**县繁城镇、下茹越乡、砂河镇一带建设100MW风力发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20台5.0MW的风机机组及1座220kV升压站,并配套建设35kV集电线路及相关附属设施。该项目已取得我局核准批复(项目代码:2307-140900-89-01-649507),项目总投资68349.4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3万元。 (一)项目建设要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工作,制订详细的施工方案、植被恢复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

1、以保护林地、草地为环境保护重点,优化风机选址选线,尽量避让公益林,制定减少生态影响的施工方案进行项目建设并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创造后期植被恢复条件,你公司须对动土区域进行表土剥离,专门堆置,并采取防止水土流失措施,施工结束后将剥离表土回覆。按照“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认真执行林地、草地的补偿制度,落实相关经费。

3、落实风电机组及箱变区、检修道路区、集电线路区、升压站区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各项水土流失防治与生态恢复措施。最大限度缩小风电机组、检修道路施工边界,减轻生态破坏,边建设、边恢复。风电机组施工完毕,周围全部平整覆土,进行恢复植被和绿化硬化。检修道路侧边合理设置排水沟,场区检修道路施工结束后,临时道路占地应恢复植被进行绿化。

4、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把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落实情况作为本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首要依据,落实项目区绿化措施,严禁占用绿化规划用地,保证绿化效果。

(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按《报告表》要求的方式合理处置,禁止顺坡倾倒。

(三)严格落实污废水处理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冲洗用水,沉淀后用于土砂石拌合、场地道路洒水,不得外排;运营期将生活污水排至0.5m3/h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冲洗用水,冬季储存至200m3的集水池内,不得外排。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做好“六个百分百”(工地周边100%围挡、路面100%硬化、出入车辆100%清洗、物料堆放100%覆盖、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苫盖)等扬尘污染治理的相关工作;办公生活用热采用电采暖,不得自建燃煤设施。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风电机噪声影响防护工作。根据《报告表》噪声预测影响,你公司****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风机外400m范围内设置噪声防护区,禁止**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目标。升压站噪声源主要是变压器,选用低噪声变压器,并采用基础减震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每台箱式变压器配套安装封闭式事故油池,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油、废铅酸蓄电池暂存于升压站内危废贮存点,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严禁随意堆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七)本次环评报告及批复内容不包括外送线路。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忻****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0350-****328
公示时间:2025年1月9日-2025年1月13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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