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拟对**区教科院附小七里香长廊改造盖瓦及吊顶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区教科院附小七里香长廊改造盖瓦及吊顶工程
3、采购人:****
4、采购代理机构:****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已落实。
2、采购预算(控制价):78758.69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本项目为**区教科院附小七里香长廊改造盖瓦及吊顶工程,主要内容为彩钢瓦屋面、吊顶天棚、电气配管 PC20、电气配线 BV-2.5mm2、LED平板灯 600*600、单控双联开关、墙面封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项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版块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7.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注册地不在**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竞争性磋商文件自2025年01月10日至2025年01月16日每日09:00-17:00(**时间)获取。
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于文件获取时间内,将单位介绍信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qq.com邮箱,审核通过后支付标书款,供应商收到发送的磋商文件视为报名成功。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份(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注:开具单位介绍信时需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有)及办理具体事宜等内容。
八、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5年01月20日13:00(**时间)。标书代写
九、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及磋商地点:****(**市高新区新园大道4号5栋1单元3楼302号)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市经华南路41号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028-****7357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高新区新园大道4号5栋1单元3楼302号
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028-****2676转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