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公告】2025-2026年卫国院区医用气体供应服务采购前调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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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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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公告】2025-2026年卫国院区医用气体供应服务采购前调研公告

为了使“2025-2026年卫国院区医用气体供应服务”项目更加公开、公正、透明,更好地了解市场情况,我院对该项目进行调研论证,欢迎符合条件的供货商积极前来报名参与。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5-2026年卫国院区医用气体供应服务

2、服务期:两年

3、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准入资格: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5、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或省市****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6、供应商提供所供应气体的生产厂家(包括代销企业受委托的厂家)省级或****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证书中应注明生产范围:医用氧;如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必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

7、供应商或其委托运营方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8、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25年1月10日起至2025年1月16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公告时间内提交调研资料。资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公司有电子公章优先使用电子公章,公司无电子公章采用纸质扫描方式。资料请发送至邮箱(****@fsey.com),邮件标题格式: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报名时,请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国、地税)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 在右上角“信息打印栏”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6)报名人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报名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

(7)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解决方案及针对本项目解决方案对应的报价。

(8)相关准入资质证明文件。

四、联系事项:

1、具体论证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需求中如有不详之处,****采购办朱老师,****办公室柯老师,电话:0757-****2803或0757-****2027。

五、附件内容

卫国路院区医用气体供应服务采购需求.doc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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