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三井镇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的澄清文件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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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2025-01-09 23:05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方式 标书代写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延期后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90天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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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一、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 附件2-3:投标报价成本评审办法 3.评审方法及标准 对低于招标参与单位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95%的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对投标报价作出评审结论: □(一)直接作出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企业成本****委员会应当提供书面理由); □(二)认为无法直接对投标报价作出评审结论的,对其招标参与单位进行询价,要求该招标参与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标参与单位拒绝提交说明和证明材料的,应当直接作出其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评审结论。 ◆(三)将低于招标参与单位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95%(当招标参与单位有效报价低于本设定值的,上述(一)(二)款不再适用)确定为企业成本,低于该成本的为无效报价,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等情况作出详细说明并记录在案。评标委员会成员无法形成一致意见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予记录。 依据湘建监督[2018]163号文件,现更正为: 3.评审方法及标准 对低于进入详细评审的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95%的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重点评审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含能计量的措施项目)和材料、设备单价(以下简称“重点评审单价”)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重点评审单价评审标准如下: (一)房屋建筑总承包工程为最高投标限价的 90% (90%以上92%以下); 4.低于投标成本报价竞争行为的确认 重点评审单价中,任意一项低于评审标准的,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等情况作出详细说明并记录在案。评标委员会成员无法形成一致意见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予记录。 5.本方法所称的“以下”、“以上”均含本数。 二、 ******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和重点评审工量清单已经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查阅。 三、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滨**路55号 联 系 人:尹先生 电 话:152****622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木莲西路169号巢之恋新寓1栋3单元1315房 联 系 人: 蒋女士 电 话:181****8339 152****9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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