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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居家养护社会组织服务费、管理费 | 根据闵残(2014)13号《**区残疾人居家养护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改善重度残疾人的生活水**生存状况,为符合条件的重残无业对象提供残疾人居家养护服务,推进社会组织购买居家养护服务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残疾人居家养护工作。 | ****677.60 | 202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