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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 2025年 1 月 10日—— 2025年1 月 14日)
| 项 目 名 称 | ****丙丁烷混合物采购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招 标 人 | **** | 联系电话 | 023-****3373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023-****0068 | |||||
| 拟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 ||||||
| 拟中标人 | **** | 中标金额 | ¥****000.00元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107MACW7NL88W | ||||||
| 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 | 资格评审不合格投标人名称及原因分别如下:******公司加注人员资格证书均已超过有效期、**民****公司加注人员“李联平”证书有效期模糊无法确认有效性、****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无“丁烷类”,上述三家投标人本阶段评审未予通过; 形式评审不合格投标人名称及原因分别如下:******公司”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条要求编制(要求一正一副三U盘,实际编制为一正两副三U盘),本阶段评审未予通过; | ||||||
| 投诉受理部门 | **** | 联系 电话 | 023-****7977 | ||||
| 招标人: **** 2025年 1月10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 **** 2025 年 1月 10日(单位公章) |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