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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凯江**县防洪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标段 补遗第一次(001) 致各投标人: 现对该项目招标进行招标补遗,按招标文件要求,本次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2.2.4(4)/其他主要人员评分标准: 原内容:(2)水文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1分,具有水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 修改为:(2)水文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1分,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 2、本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 2025年0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