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南涧分局关于2025年1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的公示(二)

审批
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南涧彝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10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关于2025年1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的公示(二)

****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10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2025年1月10日-2025年1月16日(5个工作日)

2.联系电话:0872-****190

3.传真:0872-****190

4.通讯地址:****生态环境局南涧分局(南涧镇小军庄平交路口旁)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一、项目名称:南景高速路口养护工区内拌合站建设项目。

二、建设性质:**。

三、建设地点:****村委会****收费站养护工区内)。

四、建设单位:******公司。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六、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7383.3m2,位于南景高速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沥青混凝土生产线1条,最大年产量为9万m3,配备储存罐、沥青搅拌设备、装载机、环保设备等。项目建成后,只负责对南景高速养护工区进行供给,不做外售。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51万元,占总投资的27.02%。

七、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生态保护保护措施

1、施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将产生不同程度的地面扬尘,扬尘呈无组织排放,散落于施工场地和周围地表,并随降水的冲刷而转移至水体。在干季风速较大的情况下,建设过程会导致施工现场尘土飞扬,使空气中粉尘颗粒物浓度升高,影响所在地区周围的环境空气质量。本项目后续施工建设期间扬尘主要产生于基础开挖、建筑材料装卸及堆放、车辆往来等环节。为降低项目后续建设过程中施工扬尘对外环境的影响,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在后续施工建设过程中采取以下扬尘防治措施:①施工场界设置2.5m围挡,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粉尘量,施工机械产生的燃油废气量极小,大气扩散后,对周边影响小。②对运输材料及建筑材料的车辆加盖篷布减少洒落,对运输道路进行及时的清扫;③建筑垃圾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控制建筑污染,保持施工现场卫生整洁;④施工作业区应配备专人负责,做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在基础施工期间,应尽可能采取措施提高工程进度,实施标准化施工,缩短施工周期。已建成项目严格管理,切实落实上述措施的情况,施工扬尘可得到有效控制;在项目后续工程建设中,还需加强施工场地进行围挡,并定期洒水降尘,减少施工粉尘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2、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建筑施工废水、施工人员洗手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施工用水等,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用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后续施工建设期间厂界四周设置临时截排水沟,厂区南侧地势低洼处设置雨水沉砂池1座,施工期雨天场地内收集的场地径流经临时截排水沟排入雨水沉砂池沉淀处理后晴天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后续建设过程中尽量避免雨季施工,充分考虑降雨的季节性变化,合理安排施工期,施工期应尽量避开雨季;定期检查堆土拦挡设施、排水沟畅通情况,以及沉砂池淤积情况,避免各设施损坏导致地表径流污染物浓度增大,或处理效果下降,对外环境造成影响。本项目后续施工期间施工现场不设置生活营地,施工人员食宿均不在施工场地内进行,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水中主要污染物包括悬浮物、洗涤剂等。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避免因设备故障产生高噪声的现象,同时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②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在不影响施工的情况下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③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和安排施工时间,禁止昼间午休时间12:00~14:00及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施工;④应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运输车辆限速行驶,保证场内运输畅通,减少噪声对周围保护目标的影响;⑤施工过程所需块材等建筑材料尽量采用定尺定料,减少现场切割。后续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可回收出售的出售给**回收单位,不可回收部分由建设单位定时清运处理,****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置,防止污染环境;建设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建设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含油棉纱、抹布配置临时生活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指定生活垃圾收集暂存点,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得焚烧、不得随意倾倒。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AERSCREEN估算模式得出,矩形面源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中TSP最大落地浓度为16.0838μg/m3,最大占标率为2.01%;非甲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为5.5007μg/m3,最大占标率保留两位小数约等于0.28%;苯并[a]芘最大落地浓度为0.0016μg/m3,最大占标率为5.67%;沥青烟最大落地浓度为0.5331μg/m3,最大占标率为0.84%。矩形面源排放大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下风向约100m处。项目DA001排放的有组织TSP、SO2、NOx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相关标准;DA002排放的有组织TSP、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限值;SO2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干燥炉窑”相关标准限值;DA003排放的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沥青烟、苯并[a]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限值。综上项目废气排放全部达标,项目运营期会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但不会改变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在可接受范围内。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版)(GB50015-2003),污水在化粪池内的停留时间宜采用12h~24h。本项目拟建容积5m3地埋式化粪池1座,运营期全厂生活污水产生量约0.08m3/d,设计化粪池可保证废水在池内停留时间大于12h,满足运营期生活废水的收集暂存需求;项目化粪池根据预测结果可知,营运期东厂界(1#)、西厂界(3#)、北厂界(4#)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南厂界(2#)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同时,根据调查,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建成投产后设备噪声经距离衰减后,不会对周围关心点造成声环境影响。综上所述,项目运营期设备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不会造成区域声环境功能下降。废水收集后用于周边菜地浇洒,不外排;因此项目污水处理措施可行。项目区拟建活动板房结构危废暂存间1个,面积约2m2,内部采取相应防渗漏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经专用容器收集后于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并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定期进行清运处置。综上所述,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的处置。

八、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九、建设单位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执行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

十、听证权利告知:本项目不进行听证。

即日起,公众可在5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行政审批股咨询相关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生态环境局南涧分局

2025年1月10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