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绵阳中铁汇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50万m3/a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审批
四川-绵阳-涪城区
发布时间: 2019年06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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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50万m3/a****搅拌站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50万m3/a****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月10日-2019年6月14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50万m3/a****搅拌站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市涪**城郊乡戈家庙村三组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五、项目概况:项目临时占用戈家庙村三组29.11亩工业用****搅拌站的建设,生产商品混凝土。主要建设内容为:搅拌站(位于场区中央,建筑面积1540 m2,设计2条生产线,包含3台搅拌机,其中1台备用、厂房、砂石棚(位于厂区西侧,建筑面积为4375m2,三面围挡+彩钢棚)、筒仓(10个,6个水泥粉料罐仓、4个粉煤灰罐仓,筒仓高度约20m,容积200 m3)、公用工程、实验室等,项目配套建设废水处理、固废收集处理、废气收集处理等环保工程。建成后年产50万m3商品混凝土。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第44号令)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委托****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环保投资7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修建临时沉淀池对生产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的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需打围作业、硬化道路、设置冲洗设施、湿法作业、配齐保洁人员、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使用商品混凝土,****搅拌站。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在施工作业区边界设置临时围挡设施并选用低声级的机械,按规程操作机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定期检修和保养;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做到文明施工,施工中减少不必要的金属敲击声;对从事高噪声设备工作的施工人员,加强个人防护,配戴耳塞防噪。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土石方,开挖的土石方设临时堆放点堆放,土石方尽量用于基础地面平整,土石方用量约为1400m3。多余土石方由建筑单位用车辆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施工产生的废料首先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对可回收部分,****收购站处理;对不能回收的部分,如混凝土废料应集中堆放,严禁乱堆乱放,并定时清运到指定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进行处置,以免影响环境质量。运输时采取篷布覆盖或采取密闭车辆运输,避免经过城市繁华路段和环境敏感点较多路段,减速慢行,并尽量选择夜间施工,以避免运输过程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施工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禁止随地丢弃。同时,项目需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不随意乱丢废弃物,做到文明施工。

2、营运期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搅拌站、洗车场周围修建导流沟和引水池,将清洗废水汇集后进入循环系统沉淀池,经沉淀后综合利用,不外排。项目生活废水通过厂区**的化粪池(10m3)暂存后,外运至农田施肥。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筒仓入料粉尘经筒仓自带除尘器处理后经由仓顶排气筒(有效高度20m)排出;搅拌粉尘设置集气系统+脉冲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对上料及落料区域进行密闭,同时配套喷淋装置洒水降尘,及时清理洒落在地面上的砂石料、粉料及混凝土落料,并使用洒水车洒水降尘;原料堆场设置3面封闭混凝土挡墙,开口均朝向场内,砂石棚上方采用彩钢板遮盖;机动车通过减少机动车怠速、慢速,减少汽车尾气产生;柴油发电机采用自带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经发电机房屋顶排放。废气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相应标准限值。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通过采取厂房隔声、消声、减振等噪声治理措施,以及合理平面布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回用于生产;日常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进行处理;废机油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五)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分区防渗,化粪池、危废暂存间等重点区域采取有效可靠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落实安全生产,加强液压油等物料的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生产设备及其配套治理设备必须严格把好质量关,并定期检验、检测、保养、维修;安全设施保持齐全、完好;严格岗位管理,保证粉尘处理装置正常运行;当粉尘处理装置出现异常应立即检查,必要的情况下停止生产;所用电气设备宜采用加防护外罩的防潮封闭型,总开关设在车间的门外,动力、照明电线束应穿套塑管或锌管后引入厂房内;电气设备需接地良好;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应定期维修加强保养;轴、轮等运转部位需保持润滑;厂房内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并要及时清除废絮等杂物。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七、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共发放了23份公众调查表,收回23份,未收到反对意见。

八、相关部门意见:

****发改委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及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本项目不属于 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 产业,属于允许类。同时,本项****改革局出具的企业投资备案通知书(川投资备【2018-510703-47-03-311974】FGQB-0312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2018年12月17日绵****分局出具《****搅拌站项目临时占用土地的复函》(绵国土资涪分函[2018]335号),同意****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戈家庙村三组29.11亩,临时占用土地期限为两年。****规划局****分局于2018年11月12日出据的《关于建****搅拌站有关规划情况的复函》说明项目所占用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涪**规划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531****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股)

传 真:0816-****131

通讯地址:**市涪**文庙街13号

邮 编:6210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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