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豆制食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7月3日-2019年7月9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豆制食品加工项目
二、建设地点:**市涪****镇小桥村一社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五、项目概况:项目拟租用**市亿****公司一层厂房(建筑面积300m2)及其辅助配套设施,新增设备,建设豆制食品加工生产线。项目以黄豆为主要原料,通过清洗、煮浆、点浆、成型等主要工序,生产豆腐皮、豆腐,建成后能够达到年产豆腐皮100t、豆腐100t。主要建设内容为:主厂房分区及生产线设备安装调试、辅助工程、公用工程,项目配套建设废水处理、固废收集处理等环保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第44号令)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委托****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总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14.5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主要废水产生为生活污水,通过原项目已有生活处理设施收集处置。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使用设备如电钻、切割机等会产生一定的粉尘,其特点是排放量小,属间断性排放,其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选择环保型材料进行装修,同时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装修工作完成以后,对车间进行通风换气后再投入使用。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设备选型时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噪声值在85dB(A)以上的施工机械夜间作业;在室内施工时期,关闭窗户,并做到文明施工 。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依托周围现有设施处置;建筑垃圾由专门的人员回收利用。
2、营运期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经车间污水管道排入拟建设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其中污水处理系统采用 格栅+调节+气浮+厌氧生化+好氧生化 处理工艺处理生产废水;生活废水通过厂区已有预处理池预处理后,达标排放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蒸煮异味在车间内自由扩散;污水处理系统恶臭气体经负压停留于密闭水处理箱体内,经紫外线消毒、除臭排放;天然气锅炉烟气排放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相对应的排放浓度限值。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在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针对不同的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项目噪声经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其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不合格品及豆渣经收集后作为饲料出售;生活垃圾由厂区垃圾收集点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污泥定时清掏清运,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五)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污水处理系统等重点区域采取有效可靠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废水处理系统主要设备和关键设备应配置备用设备,一旦设备出现故障或出水水质不稳定立即更换处理设备;电源配备双电源以及应急发电机,应急发电机能在断电后20s内启动,确保设备不断电;****处理站事故时,厂区应停止生产,并将废水储存在调节池,****处理站故障排除后将该部分废水处理达标外排后才能恢复生产。
七、相关部门意见:
****发改委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及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豆制食品加工不属于 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 产业,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已在绵****改革局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018-510703-14-03-312446】FGQB-0321号)。
项目选址为**市涪****镇小桥村一社,租用**市亿****公司已建厂房进行改造建设,不新增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涪**规划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531****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股)
传 真:0816-****131
通讯地址:**市涪**文庙街13号
邮 编:6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