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品混凝土生产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商品混凝土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8月7日-2019年8月14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商品混凝土生产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市涪**石塘镇古井村一组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省国环****公司
五、项目概况:在厂区内新增商品混凝土(非加气)生产线一条,采购新式环保节能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项目建成后,混凝土年产量增加10万立方米。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在原有厂区内新增1条商品混凝土搅拌生产线,****搅拌站的建设与设备的安装调试,须按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少施工的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废水利用现有设施处理。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所有员工内部调剂,生活污水产生与排放量不新增。项目已建1座16m3化粪池,用于收集并预处理办公区以及倒班宿舍产生的生活污水。建设单位与三江汇泽****公司****处理厂)签订《生活污水委托处理协议》,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定期由建设****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至安**。建设单位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使用防渗防漏的容器,并采取相关的措施,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防止运输过程中出现跑、冒、滴、漏等情况,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项目搅拌机和生产作业区地坪冲洗废水通过厂区内集水沟收集后流入沉淀池内,沉淀池池底与池壁均进行了水泥硬化,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在第一级沉淀池冲洗,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冲洗环节,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输送、计量、投料、搅拌粉尘通过封闭搅拌楼,封闭砂石原料输送带以及采用螺旋输送机封闭输送水泥粉煤灰等措施来减少粉尘排放量;通过对厂区内地面定期派专人进行路面清扫、洒水,保持场地湿润。清洗混凝土搅拌车,不带泥上路等措施减少运输车辆动力起尘量;在每个筒仓顶部安装三一重工仓顶除尘器处理筒仓粉尘;原料堆场设置料仓,建设顶棚遮盖,安装喷淋设备喷水除尘降低堆场粉尘。通过以上措施,项目粉尘能够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排放要求。
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合理优化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搅拌主机与皮带输送机进行密封隔声,对空压机安装减震基座,定位维护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堆场围墙满足卸料高度,卸料时做到轻卸缓放,厂界噪声值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沉淀池废渣定期清掏浓缩脱水后回用生产;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定期清理,回用生产;物理实验产生的固废用于其他工地道路修建或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危废为废矿物油,暂存于厂区内已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绵****公司回收处理。
(六)项目营运期地下水保护措施:项目已对整个地面厂区和沉淀池进行了水泥硬化,危废暂存间地面进行了重点防渗处理,项目采取了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与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对于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保管、使用等需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的规定管理;加强对沉淀池的管理维护,避免沉淀池设施运行故障导致事故排放;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送过程中的管理;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七、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共发放了30份公众调查表,未收到反对意见。
八、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砼结构构件制造业C3022。根据国务院国发[2005]40号文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发改委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均不在鼓励、限制、淘汰类之列,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方向。
本项目已取得绵****信息化局出具的**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018-510703-50-03-319579]JXQB-0372号),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政府出具的 ****政府关于**市锦顺建材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占用的批复 (绵府函土[2011]379号******局出具的 ******局****政府《关于**市锦顺建材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占用的批复》的通知 (绵国土资函[2012]287号),项目建设的1.7公顷农用地已转为建设用地。****规划局出具的 关于****涪**石塘镇古井村一社地块规划有关情况的函 ,项目用地不在吴家城市绿心保护区范围内。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市城市总体规划,如遇城市规划调整,本项目应无条件服从。
联系电话:0816-****531****环保局环评股)
传真:0816-****131
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文庙街13号
邮编:6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