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中的相关要求,我局经过现场检查和资料核查决定对该项目进行验收批复,我单位现将对**** 家禽、蔬菜、水果、苗木的饲养种植和销售项目 进行拟验收公示,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家禽、蔬菜、水果、苗木的饲养种植和销售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
3、建设地点:**市涪**新皂镇梅家沟村9组
4、建设规模:该项目2011年8月开工建设,2012年8月完工。本次验收只****养殖场。生猪养殖场总占地面积5.65亩,其中母猪及配种舍1100m2、分娩舍435m2、保育舍90m2、育肥舍1400m2。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废气:恶臭的治理措施包括:恶臭气体被绿色植物净化并降低风速以防止传播到更远的距离,减少恶臭污染范围;厂区合理布局,恶臭源远离周边住户;加强车间管理,经常清扫圈舍以减少恶臭源。沼气为清洁能源,经燃烧后无组织排放。
2、固废:猪粪、沼气池和沼液暂存池产生的沼渣、生活垃圾及病死猪和母猪分娩产生的分娩物。猪粪和沼渣经堆粪场临时****公司用于制作有机肥料;病死猪和母猪分娩物经生石灰消毒后埋入厂区的填埋井;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3、废水:厂区所有的废水经厂区管网收集到厂区内的四个沼气池处理后,沼液排入沼液暂存池,最终用****基地用作农肥。沼液暂存池进行防渗处理。能够满足厂区污水处理要求。
三、验收监测结果
****环境监测站编制的《家禽、蔬菜、水果、苗木的饲养种植和销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结论:
1、****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环保法律法规,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基本落实了环保措施。
2、企业的环保管理工作由企业负责人管理,环****办公室负责。
3、企业竣工验收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4、该项目厂界氨、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达标、厂界噪声达标。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刘先生132****5666
2、验收监测单位:邓先生 133****9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