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上级监管部门审批,拟通过公开征集方式,投资合法合规的金融产品。
一、投资主体简介
本次拟投资主体为****,成立日期于2021年2月20日,注册资本:90000万元人民币,
公****公司(国有独资),股****服务中心,持股比例100%,注册地址:**市**。公司聚焦于**的特色产业或关键领域产业转型升级,旨在推动地方经济的绿色、可持续发展。作为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柱,专注于投资和运营本地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以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
二、投资范围:基金产品、信托产品。
三、投资额度:不超过2亿元。
四、投资周期:不超过5年。
五、要约条件
针对金融产品方案,对方案的交易结构、投资主体、投资额度、投资期限、其他条件等进行规范,构成本次要约条件。
六、方案报送途径和截止日期
本次方案征选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请各企业在以上要约条件基础上报送金融方案,在2025年1月13日(星期一)15:00前将正式方案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以下联系邮箱,邮件标题中请注明“(方案报送企业全称)+【金融产品】”,****公司寄送方案原件。
七、公告网站(媒体)
本征集****公司公众号上公布(公告发布3个自然日),各参选企业可通过上述网站查阅公告。
八、方案评审流程
(一)基本程序
我公司将根据汇总收集到的金融产品,****小组对金融产品进行评议并提出专家组意见,专家根据方案要素综合评判选出一个或多个金融投资产品。
(二)评审答疑
****小组进行方案评审时,可视情况与报送金融产品企业开展现场电话答疑,请各参选企业指定1名以上联络人,具体负责方案答疑、联络沟通等相关事宜(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评审当天请保持电话畅通)。
现场电话答疑内容需由联络人签字确认,并于评审当天提交相关书面材料扫描件;评审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根据电话答疑内容出具加盖参选企业公章的《补充方案》或相关说明,电话答疑内容视为报送方案组成部分。若出现以下情形,视为电话答疑无效:
1.评审当天未提交经联络人签字确认的现场电话答疑内容相关书面材料,或出具材料与现场电话答疑内容不符的。
2.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拒绝出具或出具的《补充方案》与现场电话答疑内容不符的。
九、注意事项
(一)再次请各企业注意,以下情况将作为不收件处理
1.报送规定范围以外的其他投资产品方案的;
2.未响应本次要约条件的;
3.报送的方案未加盖公章或发送扫描件后,****公司提供方案纸质原件的;
4.在截止日期以后报送方案的。
(二)方案报送。各企业报送****公司其它费用。对于方****公司承担费用,须在方案中明确费用收取等相关细项。
十、联系方式
(一)方案联系人、咨询电话及联系邮箱:马先生182****7767,****03436@qq.com。
(二)联系地址/寄件地址:****/**省**市**巡场镇金龙街北段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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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