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地址:**市****广场2幢16层 | |
| 代理机构 | 名称:**** 地址:**市**大道诚信大厦18楼1808室 |
| 项目名称 | **省宁****停车场-方塘乡板桥村段(美丽公路)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月9日9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 地址:**省**市长**路4号 | |
| 投标报价:****6263.61元 | |
| 工期:15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 |
| 综合得分:91.46分 | |
| 项目负责人:吴家祥 |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皖134********03038 | |
| 项目总工:许玉兵 | |
| 相关证书名称:交通运输工程高级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14)****8231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
| 投标资格业绩:**市2019年度第一批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S440(原S315)桃三路2标段 |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市2019年度第一批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S440(原S315)桃三路2标段 | |
| 其他:/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康志****公司) |
| 地址:**省**市**区**路中建智立方二期45#楼、**省**市**县陶厂镇溪岭佳苑小区17#112号门面房 | |
| 投标报价:****0382.55元 | |
| 工期:15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 |
| 综合得分:91.26分 | |
| 项目负责人:刘剑 |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皖134********17808 | |
| 项目总工:张亮 | |
| 相关证书名称:道路与桥梁工程高级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2020)****04426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
| 投标资格业绩:国道512线K376+905-K419+887(**县)段公路养护工程施工 |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国道512线K376+905-K419+887(**县)段公路养护工程施工 | |
| 其他:/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未加盖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1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初步评审标准规定,形式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联顺****公司提供的造价人员执业印章无法辨认,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4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准规定,形式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 公示时间 | 2025年1月10日—2025年1月13日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何工(招标人)、孙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079(招标人)、0563-****999(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241。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