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铭传乡中小学食堂委托运营项目澄清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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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食堂委托运营项目澄清
信息时间:2025-01-10

项目编号:****

提问:第五章磋商与评审办法-9.2.2 技术部分详细评审指标如下:技术资信分-企业资质-为保证恶劣天气、突发情况下全校师生正常就餐,供应商需具备特殊情况下的及时性、可行性服务能力,供应商单位由县级以上(****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得 2 分。 备注:提供供应商正在经营的,由县级以上(****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资质的影印件(或扫描件)

事实依据:本项目采购需求要求投标企业在食堂加工制售,提供餐饮服务。而非配餐项目,因此要求供应商正在经营的,由县级以上(****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资质的影印件(或扫描件)具有倾向性。依据招投标法: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因此请求修改为保证恶劣天气、突发情况下全校师生正常就餐,供应商需具备特殊情况下的及时性、可行性服务能力,供应商单位由县级以上(****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得 2 分。 备注:提供供应商正在经营的,由县级以上(****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影印件(或扫描件)

回复:不予修改,按原磋商文件执行。此项设置为了确保在出现极****学校师生提供就餐保障。在特殊情况下,由校外供餐单位提供应急配送就涉及到配送资质必须符合“集体用餐配送”资质,不能违法配送。经前期市场调研,有多家餐饮企业能满足此条要求,不存在倾向性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

注:此澄清文件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参审单位及时下载。

采购人:****

地址:**县铭传乡南街道

联系人:任老师

电话:181****125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项目联系人:龚工

电话:0551-****5007

2025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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