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1月10****分局对****年回收拆解2万辆废旧汽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受理、拟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股。公示期为2025年1月10日-2025年1月16日。
电话:0394-****036 通讯地址:**市市民之家二楼(B区 43****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年回收拆解2万辆废旧汽车项目 | **市**市**镇郭大庄南500米2号 | **** | ******公司 |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153.2万元,占地面积为16342m2,项目生产规模为年回收拆解2万辆废旧汽车。 | 1.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油液抽取和废制冷剂回收工序废气通过在作业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由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精细拆解、切割、安全气囊引爆和打包压块工序废气经各集气罩收集由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其他行业标准以及《**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稿)相关指标要求。 2.废水:厂区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300m3)收集后,与拖把清洗废水经****处理站(处理能力20m3/d,处理工艺:调质+隔油+混凝沉淀+过滤)进行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定期清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不外排。 3.噪声:项目运营期采取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废钢、废玻璃、废塑料等分类暂存于一般固废存储车间相应区域定期外售处理;废蓄电池、废矿物油、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废滤清器、废电路板、含汞含铅部件、废活性炭、废油泥经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贮存期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 |
附件:项目环评报告表链接: https://pan.**.com/s/1YlTWzPTc-QT9XZkLliFMTgpwd=b2jh 提取码: b2j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