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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等相关规定,****医院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组于2024年12月17至18日对渠****医院、****医院、****医院进行了现场评审,并经2025年1月10****医院评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拟同意渠****医院二****医院复审合格,****医院、****医院****医院评审合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实名反映,公示期限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2025年1月11日-1月17日)。 联系电话:0818-****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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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