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区上三灌区取水许可的批复 | ||||
| **** | 发布日期2025-01-10 | 文号甘水**发〔2025〕14号 | ||
| **水利厅 | ||||
****水务局:
你局关于**区上三灌区取水许可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上三灌区原取****水务局越权核发,现原证已注销,同意重新办理取水许可。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省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办法》《**区上三灌区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其技术审查意见(见附件),现批复如下:
一、**区上三灌区位于**区**,灌区管理单位为****管理所,根据第一次全省水利普查结果,灌区实际灌溉面积12.78万亩,其中农田面积12.27万亩,林地面积0.51万亩。包括龙渠、**、小满等3个乡(镇)的24个行政村和7****林场。
二、同意上三灌区以**干流地表水为取水水源,在多年平均来水情况下,年许可水量核减为7360万立方米,取水用途为农田灌溉(7134万立方米)、林业灌溉(226万立方米)。
特殊情况下,****管理所应服从我厅和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三、同意该灌区取水口设置在龙洞干渠(东经100°12′30″、北纬38°49′05″)和马子干渠(东经100°15′44″、北纬38°50′41″)。干渠引水口位置高程及渠道高程高于上三灌区,具备自流引水灌溉条件,地质条件稳定,取水工程稳定性良好,满足灌区取水需求。
四、按照《报告书》,****水文站1945~2022年天然径流系列,经核算,在P=50%来水情况下,龙洞干渠渠口来水量为87115万立方米,马子干渠渠口来水量为43725万立方米,满足灌区用水需求。根据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各取水口断面水质各项指标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满足灌区水质要求。
五、上三灌区用水为农业灌溉,退水主要为农业、林业回归水,通过地下潜流补给下游地下水,一般不产生明渠退水。
你局要督促****管理所提高水**保护意识,减少灌溉退水污染物对地下水的不利影响。
六、同意《报告书》节水评价相关章节和提出的节水措施。规划水平年灌区灌溉用水量分别为:春小麦375立方米/亩、制种玉米410立方米/亩、蔬菜370立方米/亩、生态林270立方米/亩,综合灌溉水利用系数为0.629,符合《**省行业用水定额(2023版)》。
****管理所要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节水措施,进一步降低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提高水**利用效率。
七、你局****管理所按照取水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12)的相关要求,灌区渠首计量及在线计量要全覆盖,并确保数据稳定传输至**省取水口监测计量管理系统。要严格执行水**用途管制,不得超范围取水。
八、市县水务局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开展取用水日常监管, ****管理所要积极配合,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
九、收文后,****管理所要按照《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及时向我厅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附件:《**区上三灌区水**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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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