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校区学生宿舍8、9、10、11栋修缮项目施工总承包 |
| 澄清 |
我单位组织实施的******山校区学生宿舍8、9、10、11栋修缮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于2024年12月26日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现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一、招标公告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原文: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现文: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二、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一)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原文:
| 8 | 2.2 | 工期要求 | 本工程总工期80个日历天(2025年1-2月施工约20个日历天,2025年7-8月施工约60个日历天)。 |
现文:
| 8 | 2.2 | 工期要求 | 本工程总工期80个日历天(2025年2-3月施工约20个日历天,2025年7-8月施工约60个日历天)。 |
(二)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原文:
| 40 | 服务费 | 1.中标人按《**市发展改革委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公共**交易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811号)文件的规定,向********交易中心))代缴交易服务费,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向招标代理单位一次性支付。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
现文:
| 40 | 服务费 | 1.中标人向********交易中心))代缴交易服务费,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向招标代理单位一次性支付。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
(三)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标书代写
删除以下条款:
条款号:45.3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5.3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标书代写
现文:45.3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0.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0.2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标书代写
(四)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修改:
原文:详见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现文:详见本招标澄清文件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三、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招标澄清文件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招标澄清文件内容为准。本招标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招标澄清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以本招标澄清文件发布为准。最新的电子招标文件(格式类型:GZZB)随同本招标澄清文件发布。
四、本项目具体招标投标日程及场地安排已调整,请各投标人密切****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投标人可****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人:****
日期: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