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学员食堂餐饮采购项目 | ||
| 品目 |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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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1月10日 16:12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1月10日至2025年01月17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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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标书代写 | ****(**回族自治区**市**区**路与幸福路交叉口华城国际小区营业房130号)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01月23日 09: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标书代写 | ****(**回族自治区**市**区**路与幸福路交叉口华城国际小区营业房130号) | ||
| 预算金额 | ¥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米占国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8868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县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米占国186****886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回族自治区**市**区**路与幸福路交叉口华城国际小区营业房130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卢新朋182****0062 | ||
项目概况
****学员食堂餐饮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回族自治区**市**区**路与幸福路交叉口华城国际小区营业房130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3日 0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学员食堂餐饮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 1 |
****学员食堂餐饮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100元/人/天,高于或低于100元/人/天均为无效报价。结算方式根据每批次就餐培训学员人数乘以就餐天数乘以100元结算。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注: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100元/人/天,高于或低于100元/人/天均为无效报价。结算方式根据每批次就餐培训学员人数乘以就餐天数乘以100元结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要求,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与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2根据《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政府采购政策。2.3根据《****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注: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0日 至 2025年01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回族自治区**市**区**路与幸福路交叉口华城国际小区营业房130号)
方式:凡有意参****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3日 09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回族自治区**市**区**路与幸福路交叉口华城国际小区营业房130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23日 09点00分(**时间)
地点:****(**回族自治区**市**区**路与幸福路交叉口华城国际小区营业房13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有意投标者将招标公告要求内容发至代理机构邮箱(****@qq.com),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招标文件将通过邮箱统一发放。逾期未收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时联系代理机构重新发放。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县
联系方式:米占国186****88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回族自治区**市**区**路与幸福路交叉口华城国际小区营业房130号
联系方式:卢新朋182****00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米占国
电 话: 186****8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