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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01-10
| 项目名称 | **市**一期排水管网建设工程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彬县刘家湾村(312国道段)、白土街、**街、火石咀。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40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魏文科 |
| 联系人 | 赵小康 | 联系电话 | 153****3448 |
| 项目投资(万元) | 16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0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7-02-17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刘家湾村(312国道段)d400mm污水管道600m,污水井12座;白土街(西大街-公刘街)d400mm污水管道425m,污水井8座;**街(西大街-公刘街)d500mm污水管道80m,污水井2座;火石咀d600mm雨水管道435m,d400mm污水管道435m,雨水检查井9座,污水井9座。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净化处理措施后通过管道排放至用于绿化或排入排水管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及时清运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理安排施工时问,尽量避开周边人群休息时间,使用低噪声施工工具,加强车辆管理,控制汽车鸣笛 | ||
| 承诺:**** 魏文科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魏文科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