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化制药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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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项目

项目编号:****

拟募集资金总额: 拟募集资金金额视市场征集情况而定。
增资企业所属行业: 医药制造业
增资企业所在地区: **省**市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5-01-13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5-02-1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 受托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 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业务负责人:李羽佳 联系电话:021-****7272-265、
增资企业承诺

我方拟实施企业增资,并通过****(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增资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所涉产权权属清晰;本次增资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2)我方所提交的增资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增资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4)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增资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项目基本情况
拟募集资金总额 拟募集资金金额视市场征集情况而定。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71.43%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25000.000000万元
拟新增投资人数量 不低于2家 拟增资价格 视市场征集情况而定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本次****公司尽早建成投产。具体用途包括:
化****基地及重点专线产品建设:生产车间、公辅工程、仓储中心、三废处理、**综合利用、中试平台等必要的基础设施、设备。
建设鄂东地区首个医药中试平台,招引各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研发成功转化落地,为公司产品提质增效。为了保持技术领先和产品创新,企业可以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研发和创新投入,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提高企业的核心竟争力。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增资达成条件:
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合格意向投资人,接受增资条件,经增资人确认为最终投资人,并与增资人及其原股东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且本次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低于一元/每一元注册资本的增资价格以一元/每一元注册资本为准),并满足本次拟新增注册资本总额。
增资终结条件:
1、在挂牌增资的过程中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人;
2、意向投资人未按时支付保证金;
3、最终意向投资人与增资人未能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
4、当增资人提出项目终结申请。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公司持股28.57%;

新进股东持股71.43%。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1、因增资企业成立于2023年4月25日,故此次交易无法提供2021年度和2022年度审计报告。
2、其他信息详见公示附件。
增资专项报告结论 ****公司提供的相关****公司的调查,****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公司股权明晰、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合规经营,本次增资由其单一股东******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经上级主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申报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国资委《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企业增资业务规则(试行)》以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名称 ****
住所 **省黄****开发区****开发区胡家桥大道9号
法定代表人 陆兴东 成立日期 2023-04-25
注册资本 10000.000000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 3700.000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公司(内资) 所属行业 医药制造业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1183MACGBL14XF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 : 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学物质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保健食品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批发;药品零售;危险废物经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饲料添加剂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再生**加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数量 1 职工人数 30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多少排序) 比例(%)
1 ******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项目/年度 2023
资产总额 228.812906 - -
负债总额 18.700430 - -
所有者权益 210.112476 - -
营业收入 0.367926 - -
利润总额 -89.887524 - -
净利润 -89.887524 - -
审计机构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报表日期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4-10-31 3743.871176 -7.376922 3751.248098 0.924528 -386.421527 -386.421527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集团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4********732692H
批准单位名称 ****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或决议名称(含文号) ****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引入不低于两个战略投资者共增资2.5亿元项目的回复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次增资不接受代持或委托持股情形,不接受契约型基金、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增资人有权对意向投资方进行反向尽调,对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判断,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增资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向****(简称“**联交所”)递交投资意向申请,并在获得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含当日,以到账时间为准)将拟投资金额的1%作为保证金交纳****银行账户。意向投资人完成投资意向登记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对接受增资条件的承诺。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次增资。
2.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人登记投资意向并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1)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2)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增资信息公告中所披露全部内容;(3)接受增资方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4)同意按照增资信息公告、联交所相关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参与本次增资认购活动;(5)自愿接受并配合增资人对其进行尽职调查;(6)同意自行承担参与本次增资认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增资企业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意向)投资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增资企业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
(1)意向投资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
(2)意向投资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
(3)通过资格确认后,未在联交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递交《投资确认书》的;
(4)如本次增资进入竞争性谈判,意向投资人未按照《择优方案》的要求提交《竞投文件》或未按照规定参与谈判的;
(5)在被确定为投资人后,未在10个工作日内签署《增资协议》的;
(6)有其他违规或违约情形的。
4.本项目投资人须以货币形式出资,出资币种为人民币。投资人已交纳的保证金在《增资协议》签订后转为部分增资价款,最终投资人应按照《增资协议》的约定将除保证金外剩余增资价款****银行账户。联交所为本次增资出具增资凭证并经增资人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增资价款划转至增资人指定账户。
5.意向投资人在成为最终投资人后,须按照最终投资金额的0.1%(低于1万元的按最低1万元支付)向****支付交易服务费。
6.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保证金额/比例 拟投资金额的1.0%
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到达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投资方在接到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之次日起开始交纳,交纳周期为: 3(单位:工作日)
保证金处置方式 1、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增资人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意向投资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增资人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
(1)意向投资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
(2)意向投资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
(3)通过资格确认后,未在联交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递交《投资确认书》的;
(4)如本次增资进入竞争性谈判,意向投资人未按照《择优方案》的要求提交《竞投文件》或未按照规定参与谈判的;
(5)在被确定为投资人后,未在 10 个工作日内签署《增资协议》的;
(6)有其他违规或违约情形的。
2、其他约定:
意向投资人成为最终投资人的,其已交纳的保证金在《增资协议》签订后转为部分增资价款,****在出具增资凭证并经增资人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已转为增资价款的保证金划转至增资人指定账户。未成为最终投资人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增资结果通知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信息披露需求
信息披露期 20个工作日(自联交所网站发布之次日起计算)
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竞争性谈判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增资信息披露期满,征集到新增注册资本超过2.5亿元的,增资人将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投资人及其认购比例和增资价格。
竞争性谈判要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意向投资人的增资报价;
2、意向投资人财务状况及资金实力;
3、意向投资人运营业绩及战略协同水平;
4、意向投资人是否充分尊重、****公司治理结构的考虑和安排,是否能够积极协同、配合增资方对研发持续投入及对增资方的后续资金支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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