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汇东滩N1及周边库区工程渣土消纳运作服务项目共青码头1、2号泊位渣土装卸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项目南汇东滩N1及周边库区工程渣土消纳运作服务项目已由所属地主管部门批准运营,运营资金已落实,共青码头1、2号泊位渣土装卸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南汇东滩N1及周边库区工程渣土消纳运作服务项目于2019年11月启动,服务期暂定10年,项目主要将**市城市工程渣土通过****线中转,通过水运至渣土消纳场,解决城市工程建设渣土消纳难题,保障其施工进度;同时,通过渣土水运,达到了节能减排的效果,大大降低了城市道路的运输压力。
2.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共青码头1、2号泊位渣土装卸(2025年度)。
3.采购基本情况
为开展渣土消纳业务,项管部已连续5年与****(以下称:****公司)签订《共青码头1、2号泊位渣土装卸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提供泊位和专用作业区域及设施设备进行渣土装卸作业,我方支付码头泊位使用费。自我项管部使用共青码头1、2#泊位从事**市建设工程建筑渣土中转业务以来,****公司的支持下,建筑渣土外海侧水路运输顺利运行并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市****公司及我公司发挥国企担当,解决市重大建设工程建筑渣土出运难题的工作提出高度赞扬。现2024年度**协议临近履约完毕,需与****协商2025年度**事宜。
由于正规合法的渣土中转码头为**市批复使用、****公司已取得**市交通委《关于同意****继续使用上港物流共青码头转运工程渣土的批复》),**区目前无符合要求的其他码头,且我公司已投入资金在共青码头进行了地磅安装及渣土池的建设等适应性改造工作。本次采购情况特殊,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分包商)采购的,包括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的情况,故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与****商定双方2025年度**事宜。
4.单一来源意向单位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61138H
经营范围:海上、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销售、租赁、维修集装箱,代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报关,装卸服务,货物仓储(除危险化学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道路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
5.采购协商相关事宜
本次协商计划于2025年1月14日10时在**交****公司商务管理部会议室进行,与****协商共青码头1、2号泊位渣土装卸的**事宜。
6.公告媒体
交融网(网址jrw.****.cn/)
7.公示时间
本公示期限:自2025年1月10日20:25至2025年1月13日20:30止。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截止前联系。
8.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方:****
地址:**市**区浦东大道2501号
联系人:刘源
电话:155****6010
2025年1月10日
| 1 | 其他运输服务 | 不超保底量时全年保底包干费用 | 1.****0000 | 项 |
| 2 | 其他运输服务 | 超过保底量部分的工程量支付的费用 | ****000.****0000 | 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