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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度宁靖盐、****公司机动车保险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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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争性谈判 | 资金来源|||||||
| 2025-01-13 10:25 | 公示结束时间2025-01-16 10:25 | ||||||
| 2025年度宁靖盐、****公司机动车保险项目(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宁靖盐、****公司机动车保险项目。 1.2 采购人:****。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实施 2025年度宁靖盐、****公司机动车保险项目。 (1)实物保障用车、生产和经营业务用车承保险种:1)机动车损失保险可选绝对免赔额0元。2)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000.00元。3)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驾驶人200000元。4)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乘客20000元/座。5)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300000.00元。6)附加机动车道路救援服务特约条款7次。 (2)****大队特种专业作业车承保险种:1)机动车损失保险可选绝对免赔额0元。2)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000.00元。3)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驾驶人200000元。4)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乘客20000元/座。5)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50000.00元。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宁靖盐、****公司51辆公司实物保障用车、生产和经营业务用车和152辆****大队特种专业作业车的各种保险服务;具体要求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五章 服务要求。 2.2 最高限价:自主系数上限0.65,全年保险费用不超过150万。供应商填报的自主系数应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扩大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规〔2022〕23号的规定。 2.3 服务期限:1年,实际服务期限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合同一年一签,承包方各项业绩考核须达到优良方可续签。(自合同签订起一年,服务期满后由采购人根据承保单位的年度履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如果与承保单位续签合同,则双方均需遵守此次采购文件及合同的相关内容,如采购人选择重新招标或取消与承保单位续签合同,承保单位应无条件服从且不得向采购人提出任何异议。) 2.4 服务地点:****公司。 2.5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相关行业、****公司的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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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太琴 | 联系人电话0523-****10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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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忠侠、陈志祥 | 联系人电话025-****8683-801/803 199****7853(韩工) | ||||||
| 1 | 中国**洋****公司****公司 | 0.5 | 魏虹 | 1.****公司2022-2024 年度机动车辆保险 及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集中采购项目 2.******公司车辆保险项目 3.**东部****公司车辆保险项目 4.**沪****公司车辆保险项目 5.**扬子江****公司车辆保险项目 | / |
| 2 | 中国人寿****公司****公司 | 0.5 | 潘联 | 1.****公司 2022-2024 年度机动车辆保险及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集中采购项目 2.2022 年**港 (集团)有限公 司道路机动车保险项目 3.****集团****公司2021-2023年全省车辆保险项目 4.泰****公司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5.******局车险定点保险服务项目 | / |
| 3 | 中国******公司****公司 | 0.5 | 王小泉 | 1.**宁沪****公司2022-2025年度机动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2.**高速****公司2022-2025年度机动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3.****公司机动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4.****集团****公司2022-2024年度运输工具保险服务 5.****银行****分行2021-2024年固定资产保险服务—机动车辆类保险项目 | / |
| 中国大地****公司****公司、中华联合****公司****公司的响应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具有8年及以上保险工作经历(以社会保障机构提供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年数为准)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谈判文件3.1.2资格评审标准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8年及以上保险工作经历(以社会保障机构提供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年数为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2024年1月以来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的要求,评审小组一致认定上述两家供应商不能通过资格评审,按否决响应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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