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芦花河(沙田岙水库-芦花村)整治工程

审批
浙江-舟山-普陀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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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水库-芦花村)整治工程
项目类型
水利类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监测单位
地理位置
**省-**市-**区
说 明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市**区**街道芦花片区域,****水库下游,西南至芦花村附近,总用地面积6.11hm2,其中永久占地5.99hm2,临时占地0.12h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整治工程:对芦花河进行局部拓宽,治理河道总长3000m;堵点清疏工程:对河道沿线堵点的6座机耕桥进行拆除重建,另**1座机耕桥;水环境提升工程:对现有河道进行清淤,清淤河道总长2180米,对河道两侧局部进行绿化提升改造,景观绿化面积12473m2。

(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

2023年12月12日,****水利局以“舟普水保(备案)2023第24号”文对《******水库—芦花村)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报批稿)》进行了批复。

(三)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情况

根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建设单位委托主体设计单位一并对本项目进行了水土保持排水、绿化等专章设计。

(四)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期间,通过采取表土剥离、绿化覆土、场地平整、景观绿化、车辆冲洗平台、临时苫盖、彩钢板拦挡、淤泥固化池、临时排水沟及临时沉砂池等水土保持措施,有效控制了水土流失。调查结果表明,水土流失治理度达99%,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67,渣土防护率达99%,表土保护率达99%,林草植被恢复率达99%,林草覆盖率为20%。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同主体工程基本同步实施,满足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运行正常,水土保持效果良好,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重视水土保持工作,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施工过程中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要求,较好的完成了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工程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达到了目标要求,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达到了水土保持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质量合格,运行期管护责任已得到落实,同意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五)后续管护要求

******水库-芦花村)整治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完成,由****负责项目区内水土保持措施的运营、管护、维修工作。运运营管理单位应定期对水土保持措施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损坏及时进行修复、加固,使其发挥长期、稳定的水土保持功能。

本项目在水保方面的意见和要求,请在公示时间(2025年1月13日~2025年2月14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特此公示。自公示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

联系人:袁琦阳 / 159****0608

附 件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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