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 机组供热、灵活性改造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山西-吕梁-柳林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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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水审批决〔2024〕689号
****(2×600MW) 机组供热、灵活性改造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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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提交的《关于<****(2×600MW)机组供热、灵活性改造项目**论证报告书>取水许可的申请》(晋华发电〔2024〕6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严格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2×600MW)机组供热、灵活性改造项目位于**县穆村**沟村北,****能源局对该项目予以备案。

****取得编号****取水许可证,其中生产取水****处理厂再生水,取水量191.4万m3/a,有效期限自2022年1月12日至2027年1月11日。因取水规模、取水量发生变化,建设单位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二、同意该项目生产取水****处理厂再生水,职工生活取水水源为******公司自来水。批复项目总取水量284.18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280.49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3.69万m3/a。本项目职工生活用水由城镇公共管网解决,不计入取水许可证。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生产用水取水****处理厂**池(坐标:坐标:东经110°49′56″,北纬37°25′5″),职工生活用水取水口设在厂区西自来水供水管网接入口(坐标:东经110°49′13.6″,北纬 37°25′7.8″)。

四、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政府《关于印发**省水**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7〕60号)的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依法依规缴纳水**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大各项废污水利用量,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生产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应全部回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全****处理厂集中处理。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废污水不外排。

六、鉴于该项目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在领取新的取水许可证时,你单位编号****取水许可证按程序注销。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论证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51-****435

附件:****(2×600MW)机组供热、灵活性改造项目水**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水利厅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


****(2×600MW)

机组供热、灵活性改造项目水**论证报告书

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国务院令《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委托**天****公司编制完成了《****(2×600MW)机组供热、灵活性改造项目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水利厅于2024年10月18日在**主持召开了《报告书》审查会,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参加会****水利局、****水利局。在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2×600MW)机组供热、灵活性改造项目位于**县穆村**沟村北,****能源局于2022年3月25日出具了该项目《备案表》。

二、《报告书》分析论证,核定该项目取水量284.18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280.49万m3/a,生活取水量3.69万m3/a。热电综合取水指标0.395m3/MW﹒h(按年发电量72亿kW﹒h计算),符合《**省用水定额》热电联产机组用水定额先进值不大于0.40m3/MW﹒h的要求;职工生活用水指标117L/p﹒d,符合《**省用水定额》参照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不大于120L/p﹒d的要求。

三、《报告书》在分析区域水**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该项目生产取水****处理厂再生水,职工生活取水水源为******公司自来水。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合理配置的要求。

四、《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处理厂位于**县穆村镇穆村西,处理规模5.3万m3/d。****处理厂2023年最小月平均污水处理量1.95万m3/d计算,处理损失按10%计,再生水可利用量1.76万m3/d(641.1万m3/a),扣除已批复其他企业取水量161.4万m3/a后,可以满足该项目生产取水量280.49万m3/a的需求。

六、****水利厅为******公司核发了《取水许可证》(编号 B141125G2021-0384),水源类型为地下水,许可取水量862.24万m3/a。****水利厅以晋水审批决〔2021〕251号批复****职工生活取水水源为******公司自来水,批复取水量3.69万m3/a,可以满足该项目职工生活取水量3.69万m3/a的需求。

七、该项目再生水取水****处理厂**池,坐标:东经110°49′56″,北纬37°25′05″ ;自来水取水口位于厂区西自来水供水管网接入口,坐标:东经110°49′ 13.6″,北纬 37°25′07.8″。

八、再生水水质所检测项指标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评价为Ⅳ类水,按一般锅炉用水水质评价结果为锅垢较多的、具有中等沉积物的、不起泡的非腐蚀性水,可以作为该项目生产用水水源。自来水(地下水)水质所检测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可以作为该项目职工生活用水水源。

九、该项目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全****处理厂集中处理;生产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应全部回用,不得外排。业主应修建足够容量的废污水收集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生产废水不外排和生活****处理厂集中处理。固废、危废应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处置。

十、业主应严格遵守水**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和退水管理,完善计量设施和取水口在线计量设施,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书》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论证导则》《火电建设项目水**论证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该项目生产取水****处理厂再生水,职工生活取水水源为******公司自来水,可以满足该项目取水量284.18万m3/a(再生水280.49万m3/a,自来水3.69万m3/a)的需求。

《报告书》通过审查,可以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



2025 年 0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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