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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人:******公司
地址:**省**市**区人民北路二段266号二层A区02D号
邮编:610081
法定代表人:谭春梅
联系人:李杰 联系电话:134****8322
本中心2025年1月6日9时50****公司通过顺风快递邮递的对《物理、****实验室采购》项目(****)中标结果进行质疑的质疑函。本中心于2025年1月10****小组协助质疑答复,现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将投标产品与其制造商信息逐一对应填写。
质疑事项2: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制造商无相关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提供的“触控一体机”等产品不符合法律规定。
质疑事项3: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制造商无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提供的“触控一体机”、“鹅颈三联高低位水龙头”等产品不符合法律规定。
****小组根据质疑函提供的材料及响应文件进行核查,一致认定上述3项质疑事项成立。标书代写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财政局投诉。****中心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
2025年1月13日
附件信息:
锣圩高中质疑答复书.pdf (8.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