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晋江110kV湖侯黄、白线及湖平红、蓝线迁改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审批
福建-泉州-晋江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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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QZ00102-0800-2025-00004
备注/文号:泉发改审〔2025〕3号
发布机构:****发改委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06
****委员会关于**110kV湖侯黄、白线及湖平红、蓝线迁改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时间:2025-01-06 14:05

****:

报来《关于**110kv湖侯黄、白线及湖平红、蓝线迁改工程的请示》(晋**城〔2024〕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由于110kV湖侯线#16~#18、110kV湖平线#12~#15段线路位于世纪大道南拓项目红线内,为满足道路建设需求,需对项目地块红线内的电力杆线进行迁移改造。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局批复意见,同意建设**110kV湖侯黄、白线及湖平红、蓝线迁改工程(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

线路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市安海镇。具体路******局审定同意的路径方案实施(晋自然资函〔2024〕968号)。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工程线路起自**市****学校南侧**电缆接头井,止于110kV侯厝变**的两基单回路终端、110kV湖平红/蓝原#18塔(改造为电缆终端)。涉及线路总长约1.12km,具体如下:

1.**电缆线路:**单回路电缆管沟长约0.06km,**双回路电缆沟长约0.04km,**四回路电缆排管长约0.63km,**盘缆井(14m)6座,接头井(22m)2座,四回路排管工井(6m)10座,**段电缆采用ZC-YJLW03-Z-64/110-1×630型电力电缆。

2.**架空:**110侯厝变北侧**电缆终端~侯厝变构架架空线2*0.1km。导线为1×JL/LB20A-240/30型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为2根JLB40-80铝包钢绞线,共**杆塔2基。

3.拆旧:拆除原湖平红、蓝#12~湖侯黄、白线#18号塔段旧线路,拆除双回线路长度0.186km,拆除四回线路长度0.414km,导线为1×JL/LB20A-240/30和1×JL/LB20A-150/25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为1根JLB35-70铝包钢绞线和1根OPGW光缆,4基铁塔以及相关导地线、金具等。

改造**线路采用新材料**,110kV线路导线采用1×JL/LB20A-240/30,地线采用双JLB40-80铝包钢绞线。

工程建设规模还包括本期工程建成后对废旧线路的拆除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为2928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464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50%。

项目股东:****,出资比例:100%。

五、你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选用技术先进的设备,强化管理,确保各项节能和**综合利用方案落到实处,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六、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人民政府确认,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重要材料等事项,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

1.******局出具的《关于**110kV湖候黄白线及湖平红 蓝线迁改工程路径方案意见的复函》(晋自然资函〔2024〕968号);

2.******局、交通运输局、****政府、****委员会和****中学等部门和单位审定的工程路径图;

3.****政府出具的《**市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

4.****设计院****市政府****中心审查确认的《**110kv湖侯黄、白线及湖平红、蓝线迁改工程项目申请报告》。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委员会

2025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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