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曲酒分公司曲酒燃煤锅炉节能降碳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审批
安徽-六安-霍山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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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酒燃煤锅炉节能降碳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5-01-13 10:1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曲酒燃煤锅炉节能降碳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生态环境局环****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4-****105 地址:**市佛子岭路与梅山****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曲酒燃煤锅炉节能降碳升级改造项目

二、建设单位:****

三、建设地点:**省**县迎驾大道以北****厂区内。

四、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公司现有的2台ZG-35/3.82-M+T角管锅炉改造成DHL70-1.25-AII层燃链条角管锅炉,改造后,2台70t/h锅炉工作方式为一用一备;燃烧方式为层燃燃烧,设计热效率由原来的85.3%提升至90%以上,额定产蒸汽压力由原来的3.82MPa改为1.25MPa。

五、产业政策符合性、规划符合性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热力生产和供应,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2024年4月15日****信息化局备案,备案文号:2404-341525-07-02-760111。综上,本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策规定,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二)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位于**省**县迎驾大道以北****厂区内,****开发区,****开发区现有《****工业园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司用地为工业用地,****开发区用地规划要求。

六、生产工艺及产污节点

锅炉房生产系统包括输煤系统、燃烧系统、脱硝系统、除尘系统、脱硫系统及除渣系统等。

七、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的噪声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作业产生的噪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

本项目施工区距离噪声环境敏感点较远,施工期噪声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较大影响。为保证施工场界噪声达标排放,提出以下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设备尽量安排在白天使用,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目标作业,同时夜间(22:00~次日6:00)不使用噪声设备。

(2)对项目的施工进行合理布局,尽量将高噪声的机械设备安装在施工场区中部,远离边界。此外,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亦对噪声有良好作用。

(3)项目运输路线经过道路沿线两侧村屯时,应加强现场货物的运输管理,在运输车辆经过居民点时,尽量减速慢行,居民区内禁止鸣笛,禁止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次日6:00)经过居民点运输,以免影响沿途居民的正常生活。

经上述治理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要求。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本项目建设2台70t/h(一用一备)燃煤锅炉,锅炉安装SCR/SNCR联合脱硝+布袋除尘器+石灰-石膏法脱硫,烟囱高度50m。本项目运营期锅炉烟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环境保护部 ****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 环发[2015]164号)中超低排放限值;锅炉废气中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的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锅炉定期排污水、脱硫系统废水及软化水装置排污水,以上废水回用于脱硫和除灰渣系统。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中有机污染物很少,无第一类污染物,污染因子主要是溶解性总固体(全盐类)和悬浮物,经沉淀澄清处理后可全部回用。

3、声环境:本项目设备噪声源包括锅炉鼓/引风机、各泵类(循环泵、补水泵、除渣泵、降尘泵)、脱硫脱硝设备等设施,噪声源强在70~85dB(A)左右;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说明本项目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4、地下水:****公司****公司内部锅炉技改项目,拟在现有厂区锅炉房内进行建设,因此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和现有工程地下水防治措施一致。

5、固体废弃物:项目布袋除尘器收尘灰暂存于密闭式储灰罐。炉渣、脱硫渣暂存于灰渣场,****公司。

废离子交换树脂:本项目为集中供热企业,软化水处理系统主要功能为自来水制备纯水,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HW13非特定行业中900-015-13工业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离子交换装置为危险废物,本项目离子交换树脂应用于软化水系统,主要为自来水制备纯水,不属于工业废水处理。因此,本项目废弃离子交换树脂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离子交换树脂不在厂区内储存,产生即交由厂家回收处理。

废催化剂:本项目为集中供热锅炉技改项目,锅炉烟气脱硝工艺采用SCR+SNCR联合脱硝法,在运营过程中会产生脱硝废催化剂,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HW50废催化剂中772-007-50烟气脱硝过程中产生的废钒钛系催化剂为危险废物。废催化剂依托厂内现有危废库进行暂存后,交由****公司进行处理。

本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指定垃圾箱内,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八、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推荐的估算模型“AERSCREEN”对项目有组织及无组织源污染物对项目所在区域短期环境影响进行计算,可知拟建项目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造成的不利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的现有等级。

综合考虑,采用2023年全年的常规气象资料进行预测,本项目厂界外各污染物的短期贡献浓度值未出现超标情况,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九、环境风险

根据风险导则,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综合等级为III,本项目风险事故对外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的事故风险在相应的备用设备齐全以及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十、总量指标

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15.08t/a,二氧化硫63.52t/a、NOx84.04t/a。****公司现有排污许可证已申请污染物总量:颗粒物15.557t/a;二氧化硫85.535t/a;NOx102.036t/a。本项目技改后污染物产生未突破原有污染物总量指标,无需重新申请总量。

十一、环评总体结论

本项目为生产供热项目,建成后可促****经济开发区居住区供热发展。****经济开发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三线一单”环境管理要求、相关规划和其他相关环境保护政策。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运营期对大气环境、声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固体废物的影响,通过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能够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降低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经预测,本项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能够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总量控制指标能够落实。从环境角度分析,本项目选址和建设可行。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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