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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 文件编号 | 沪浦发改城〔2025〕12号 |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 发布时间 | 2025-01-13 |
**市浦****委员会:
你委《关于商请**沪南路(龙阳路-S20)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的函》(浦建委综规〔2024〕138号)收悉。
据文,该工程项目建议书于2024年1月17日获批(沪浦发改城〔2024〕32号),由于你委无法在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有效期内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批,故提出延期申请。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沪南路(龙阳路-S20)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延至2026年1月16日。请抓紧开展相关工作,逾期失效,不再延期。
二、沪浦发改城〔2024〕32号文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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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