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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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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
项目业主: ****
服务机构: ****
合同名称: **市2025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服务
合同编号: ****
合同总金额: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1月02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01月02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 一、中选单位接受****委托,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等有关规定及采购人有关管理及技术要求开展固定资产节能评审服务,出具技术评审意见。 二、服务费用:单个项目服务费15000元整(壹万伍千元整),包括:材料审查费、专家劳务费、驻点人员费用、食宿费、评审场租费、交通费、服务费、资料打印费、****服务所需全部费用;最终服务费用据实结算。 三、服务要求:中选单位配备专职从事节能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且委派2名驻点人员协助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工作。 四、评审工作要求:1.中选单位收到采购人转交的项目节能报告等相关资料后,对项目节能报告文件进行初审(项目材料符合性审查),初审工作在收到相关资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2.节能报告内容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中选单位应当当场或者2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报告之日起即视为接受委托。3.中选单位应在接到评审委托后10个工作日内(节能报告修改完善所占用的时间不计入)提交评审意见。4.中选单位应根据项目类型、所属行业及专业领域选择相关行业的专家,选取3名或以上(一般为单数)专家组建专家组,评审专家应明确各自分工,设组长1名(承担节能报告编制工作的专家不能承担同一项目的节能评审工作)。专家应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精通专业知识,熟悉节能及节能审查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策等。5.中选单位需督促编制单位在专家评审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按照专家组意见及评审要求修改到位的节能报告,中选单位按时向采购人提交节能评审意见、终版节能报告、项目数据信息统计表、节能评审专家打分表、节能报告评分汇总表等资料,并保证所提交各资料符合采购人的有关管理和技术要求。6.评审延期、终止。中选单位需保证节能评审的进度,遇特殊情况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需要采取评审延期、评审终止的处理方式,并报采购人批准后采取相应处理。 五、若项目采取了终止评审,则该项目重新申请节能评审时由原评审单位继续负责。同一项目节能评审仅能获得一笔评审费用。 六、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24年12月31日。服务期内,****认定服务机构达不到工作要求的,有权随时中止执行服务协议,除按采购报价标准结算已发生的评审代理服务费外,不承担中止协议可能产生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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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附件(1)
(合同编号:JS-2025003,2025年1月2日签订)中山市2025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服务合同书.pdf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