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2025年1月13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审批
江苏-徐州-新沂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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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3303/2025-00006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5-01-13
信息名称: ****环境局2025年1月13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文号:
时效:
****环境局2025年1月13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月13日-2025年1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6-****5148

邮箱:****@163.com

邮编:221400

通讯地址:**市钟吾南路17****审批局三楼东环保窗口

1、

项目名称

****泵站更新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市马陵山镇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研究院****公司

环评等级

报告书

项目概况

****泵站更新改造工程位于**市马陵山镇,项目总投资总投资6110万元,工程规模和建设内容为:****泵站,设计流量5.15立方米每秒,其中马陵山北站设计流量2.20立方米每秒、马陵**站一级站设计流量2.21立方米每秒、马陵**站二级站设计流量0.74立方米每秒。项目已取得《省发展改革委 省水利厅****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2〕667号),项目代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落实施工期环保措施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应选用技术力量强、施工管理严的施工单位,并采用污染扩散范围小、效率高、技术先进的施工工艺,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2、严控施工范围,施工便道尽量利用既有道路;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生态修复。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须在枯水季节进行。施工机械冲洗废水、施工围堰基坑水须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淤泥废水通过自然沉淀后排入原渠道,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处理厂。

4、控制施工期噪声污染,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和工艺,确保振动、噪声达标。禁止夜间(22:00—06:00)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防止噪声扰民。如确因特殊需要必须在夜间连续施工作业,应取得住建部门、生态环境部门的证明,并提前公告附近居民。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要求。

5、做好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符合《2022年**省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方案应向水利、住建、生态环境部门报备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检查和社会监督。疏浚清淤产生的恶臭应采取“增加围挡、加强对堆场的管理、喷洒除臭剂”等措施进行防治。

施工期颗粒物执行**省地方标准《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车辆的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底泥产生的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新改扩建无组织厂界二级标准。

6、做好施工期固体废物管理。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优先**化利用,暂不能利用的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弃渣场;生活垃圾及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集中处理。

(二)落实运营期环保措施

1、运营期运维和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处理厂。

2、优化设备选型,采取减震措施、加强设备维护来减少营运期水泵运行的噪声。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3、对营运期产生的栅渣、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应集中收集及时交环卫部门处置。

4、加强泵站管理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做好绿化固土护坡维护,科学选种植物,防治恶臭、噪声污染。

5、强化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健全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应急管理制度并落实各项具体措施,确保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内容、方式和频次、环境应急处置人员配备数量、环境应急装备物资的种类和数量,以及环境应急培训、演练的内容、频次和台账符合要求,项目投产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2、

项目名称

骆马湖(**)退圩还湖生态修复一期

建设单位

****规划局

建设地点

**市骆马**侧区域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集团有限公司

环评等级

报告书

项目概况

骆马湖(**)退圩还湖生态修复一期工程,工程总投资约94797.41万元,对骆马湖实施退圩还湖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位于**市骆马**侧区域,实施内容包括:圩区清退工程、**岸线生态修复工程、湖泊湿地修复工程。****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关于骆马湖(**)退圩还湖生态修复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新行审批〔2023〕初设2号),项目代码:2312-320381-89-05-348818。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须优化施工组织管理,强化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倡导绿色施工,文明施工。

2、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除船舶含油废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车辆冲洗、建筑施工杂用水”标准后,回用于道路及场地浇洒、车辆冲洗等;船舶含油废水和生活污水交由海事部门接收船统一收集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利用租用民房的现有处理设施处理后还田,不外排。

3、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按照《**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印发**市工地污染防治管理规范的通知》(徐大气办〔2021〕11号)等文件要求,施工过程中采取施工场地设置围挡、覆盖、湿法作业、密闭运输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对道路进行洒水降尘;施工期扬尘(TSP)排放执行**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排放浓度限值,施工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标准。

4、强化施工期噪声管理。在现场周边设置围挡,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布局,规范车辆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原则上禁止夜间施工,如因工程需要确需夜间施工的,需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在获得许可后方可施工,并在施工前向附近居民公告,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有关限值规定。

5、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规范建设场内固体废物暂存场所,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实施转移。

6、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对施工期造成的生态影响须采取必要的修复和补偿措施。

7、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建设单位应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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