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浩街道“两江四岸”红蓝屋顶整治工程网上竞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1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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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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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对**浩街道“两江四岸”红蓝屋顶整治工程(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79,679.47 元)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79,679.47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装修工程
需求描述:
详见竞采文件
¥79,679.47 1(项) ¥79,679.47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5-01-16 09:00: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5-01-16 14:30:00(**) 标书代写
四、响应文件要求 标书代写
文件必须上传:
文件上传说明:

1.线上报价时间:2025年1月16日9:00-14:30 **时间。

2.线上报价要求:按本项目****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中心(https://xj.ccgp-chongqing.****.cn/ge/)进行网上报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和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供应商不具备竞标资格。

五、商务条款
(一)工程工期:

2025年1月31日前完成。


(二)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以竞采文件、项目预算表、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为依据,由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项目总价和子项目价以及各项单价不能超过项目预算表上所列价格,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报价应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材料价差、税金、规费、风险费、密闭运输费、进出场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供应商应认真填写项目预算表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和总价的工程子目,采购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项目预算表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供应商须按采购人提供的项目预算表填报价格,不得随意更改项目预算表内的序号、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工作内容,否则作未响应商务部分需求。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总价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竞标处理。

3.费用构成由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与自身现实情况,并充分考虑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自行填报。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漏报、错报而导致本项目无法履行的,由投标人负责,采购人不会承担任何费用。

4.本次采购设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9679.47元,供应商的总报价和子项目价以及各项单价不得超过本项目设置的最高限价及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最高限价。****小组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服务时间、地点及验收标准:


(一)服务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完工,1月31日前完成。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采购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3500.00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付款方式:

(1)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中介审计单位审结后,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审定金额的97%,余下3%在质保期(12个月)满后工程无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整改合格后30日内拨付。

(2)采购人支付款项前,供应商应当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提交采购人确认无误,否则,采购人有权暂不支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终止或中止本合同。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023****6423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 023-****1689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1-13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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