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3〕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等规定,****财政局代管资金****银行项目公****银行机构参与竞争。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代管资金****银行项目
| 序号 |
内容 |
单位 |
数量 |
账户服务期限 |
| 1 |
****代管资金****银行项目 |
家 |
1 |
长期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银行。在******分行并在**县设立营业网点,且至少满一年,****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金融许可证》;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人民银行年度综合评价较好(含)等次以上;
3、****银行业金融机构主体应指定**县辖区内的一家支行参与投标并提交投标文件,若某银行提交投标文件的分支机构为两家或以上的,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4、申请人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提供书面声明);
5、申请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三、获取比选文件方式
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国库科获取比选文件。
四、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申请文件递交时间:须在2025年1月16日17时30分前(不在规定时间送达的申请文件拒绝接收)将申请文件送达指定地点。申请文件送达地点:****国库科(**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联系电话:****8052,联系人:杨若丽。
五、比选时间:2025年1月17日15时00分。
比选地点:****会议室。
六、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地址:****国库科
联系人:杨若丽
电话:****8052
****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