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范围及条件
(一)生育时,夫妻双方或至少一方在本区落户满三年,且新出生子女户籍登记在本区的家庭。
(二)夫妻双方均为**市户籍,但不在同一县市区户籍地的,以新出生子女户籍地为主申请补贴。
(三)夫妻双方必须依法办理婚姻登记,2025年1月1日以后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且已办理生育登记的家庭。
(四)夫妻双方共同生育的子女,第一次生育,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育儿补贴(多胞胎中四孩及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有一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育儿补贴(多胞胎中四孩及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有两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育儿补贴。生育补贴按认定的最高孩次标准发放补贴。
(五)第一个子女已死亡(以户口簿信息为准)、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之后再生育第二个、第三个子女的,按照二孩、三孩家庭发放补贴。
以下情形均不计入子女数:
1.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
2.夫妻收、抱养的子女;
3.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六)生育后丧偶或离异的,给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认定的承担子女抚养责任的一方发放补贴;夫妻双方死亡的,由该子女的监护人申请补贴。
二、补贴标准
(一)一次性生育补贴
生育二孩的家庭,给予一次性生育补贴5000元;生育三孩的家庭,给予一次性生育补贴10000元。
(二)育儿补贴
生育二孩的家庭,每年给予3000元育儿补贴,发放至孩子2周岁;生育三孩的家庭,每年给予10000元育儿补贴,发放至孩子3周岁。
三、申请程序
(一)以生育二孩或三孩家庭为单位进行申领,原则上以父母为申请人,以子女户籍所在镇(办)为申请地。
(二)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包括: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申请时夫妻已经离婚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子女的户口簿或夫妻共同依法生育所有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生育登记证明(由户籍所在地镇、办出具)。
(三)申请程序如下:
1.符合申领条件的家庭,填写《一次性生育补贴申请表》《育儿补贴申请表》各一式三份;
2.村(居)委会、****政府逐级进行审核后公示(不得少于7天),****卫生健康局审核。
四、申请时限
申领二孩、三孩一次性生育补贴和育儿补贴的家庭原则上应于当年申请,特殊情况可在补贴期内申请。二孩出生后两年内未主动申请的,视为放弃;三孩出生后三年内未主动申请的,视为放弃。
如对申报流程、政策问题还有疑问,请拨****服务中心电话0912—****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