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移民局)关于对贵州省红枫湖畜禽水产公司罗甸逢亭生猪养殖基地维修项目立项请示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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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乡村**局、****移民局)关于对《******公司****基地维修项目立项请示》的批复

2025-01-14 11:06

内容概述: **省红****公司:你公司呈报的《关于******公司****基地维修项目立项请示》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省红****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关于******公司****基地维修项目立项请示》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批准****基地维修项目1个,项目总投资437.35万元,其中衔接资金补助400万元,优先使用衔接资金,不足部分企业自筹。在**省****养猪场改造,其中,圈舍改造含育种猪舍、保育猪舍、配怀猪舍、分娩猪舍等;粪污区改造含拆除原锈蚀粪污区钢雨棚,**粪污区钢雨棚和安装护栏;配套设施改造含安装防鼠网及猪舍内零星维修改造。(详见附件)

二、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黔扶领通〔2020〕8号)、****办公厅****省委****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函〔2021〕67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黔乡振发〔2022〕13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21〕115号)、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黔财农〔2022〕126号)、****乡村**局 **** ****财政局关于印发《**市贵**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细》(筑乡振通〔2021〕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实施方案报批。

三、项目实施单位在接到批复文件后,立即抓好项目录入备案工作,及时将衔接资金项目相关信息录入**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备案。

附件:******公司****基地维修项目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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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4日

(联系人:王世佳;联系电话:851-****9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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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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