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鹿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州市鹿城区卫生监督所)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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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项目名称:**** 物业管理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物业管理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43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物业管理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543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项目情况
1.****政府调配,****及**市鹿******服务中心办公地点坐落于鹿**双屿过境路3320号广城嘉园1幢一层至十六层。****计费建筑面积合计为15190.33㎡:分别****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13425.53㎡,**市鹿******服务中心1764.8㎡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办公地点所在小区(广城嘉园)物业管理服务,****人民政府****办事处委托**市****公司****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属于广城嘉园物业管理服务整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市****公司****公司因企业类型为国有经营单位(非法人),无法注册获取政采云账号,进而无法通过政采云****政府采购合同。****与**市****公司****公司同属于**市****公司管理,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注册政采云****政府采购合同,进行物业管理费用结算。
二、论证结论
论证小组认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申请以****政府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第(一)款“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之条件,为最大程度节约财政资金同时更加顺利完成本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采购是合适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人民中路珍珠大楼4楼409室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1月14日至2025年01月2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李求思

联系电话:0577-****0678

传 真:/

地 址:**市鹿**过境路3320号广城嘉园1幢

2.****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

联 系 人:黄女士/朱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7-****9173

传 真:/

地 址:**省**市鹿**江滨西路552号博林大厦2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1-14
候选人公示
关于温州市鹿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州市鹿城区卫生监督所)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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