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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口泉、平旺、兴王收费站取水许可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论证表(以下简称《论证表》)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国道主干线**-**公路**境得胜口~**段口泉、平旺、兴王收费站项目位于**市**绕城高速西南环段,口泉收费站位于**市**区口泉乡落里湾村北,平旺收费站位于**市**区平旺乡平旺村南,兴王收费站位于**市**区平旺乡拖皮村东北。三个收费站在岗职工250人,其中:口泉收
费站120人、平旺收费站60人、兴王收费站70人。
二、同意该项目职工生活取水水源为当地孔隙地下水,批复项目总取水量1.084万m3/a,其中:口泉收费站生活取水量0.524万m3/a,平旺收费站生活取水量0.260万m3/a,兴王收费站生活取水量0.300万m3/a。待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后进行水源置换。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收费站****收费站内水源井井口(坐标:东经113°13'02.7",北纬39°59'15.5"),平旺收费****收费站内水源井井口(坐标:东经113°11'40.2",北纬40°02'21.9"),兴王收费****收费站内水源井井口(坐标:东经113°11'05.1",北纬40°03'46.7")。
四、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政府《关于印发**省水**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7〕60号)的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计量设施,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依法依规缴纳水**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大各项废污水利用量,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鉴于该项目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论证表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水务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51-****435
附件:国道主干线**—**公路**境得胜口~**段口泉、平旺、兴王收费站项目水**论证表技术审查意见
****水利厅
2024年12月26日
附件
国道主干线**—**公路
**境得胜口~**段口泉、平旺、
兴王收费站项目水**论证表
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国务院令《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委托****编制完成了《国道主干线****公路**境得胜口~**段口泉、平旺、兴王收费站项目水**论证表》(以下简称《论证表》)。****水利厅于2024年3月27日在**主持召开了《论证表》审查会,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参加会****水务局。在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国道主干线**-**公路**境得胜口-**段口泉、平旺、兴王收费站项目位于**市**绕城高速西南环段,口泉收费站位于**市**区口泉乡落里湾村北,平旺收费站位于**市**区平旺乡平旺村南,兴王收费站位于**市**区平旺乡拖皮村东北。三个收费站在岗职工250人,其中:口泉收费站120人、平旺收费站60人、兴王收费站70人。
二、《论证表》分析论证,核定该项目生活取水量1.084万m3/a,其中:口泉收费站生活取水量0.524万m3/a,平旺收费站生活取水量0.260万m3/a,兴王收费站生活取水量0.300万m3/a。职工生活用水指标119L/p﹒d,符合《**省用水定额》参照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不大于 120L/p﹒d的要求。
三、《论证表》在分析区域水**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该项目取水水源为当地孔隙地下水,待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后置换孔隙地下水,并关停水源井。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合理配置的要求。
四、****收费站内有1眼水井,井深150m,开采孔隙地下水,单井出水量30m3/h(26.3万m3/a),****收费站生活取水量0.524万m3/a的需求。
****收费站内有1眼水井,井深150m,开采孔隙地下水,单井出水量30m3/h(26.3万m3/a),****收费站生活取水量0.260万m3/a的需求。
****收费站内有1眼水井,井深90m,开采孔隙地下水,单井出水量40m3/h(35.0万m3/a),****收费站生活取水量0.300万m3/a的需求。
五、该项目口泉、兴王收费站孔隙地下水水质所检测项指标按《地下水质量标准》评价为II类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可以作为该项目口泉、兴王收费站职工生活用水水源;平旺收费站孔隙地下水水质所检测项指标按《地下水质量标准》评价为V类水、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经处理后可****收费站职工生活用水水源。
六、****收费站孔隙地下****收费站内
水源井,坐标:东经113°13'02.7",北纬39°59'15.5"平旺收费站孔隙地下****收费站内水源井,坐标:东经113°11'40.2",北纬40°02'21.9";兴王收费站孔隙地下****收费站内水源井,坐标:东经113°11'05.1",北纬40°03'46.7"。
七、该项目口泉、平旺、兴王收费站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应全部回用,不得外排;业主应修建足够容量的污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污水不外排。固废应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处置。
八、业主应严格遵守水**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管理,完善计量设施,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论证表》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论证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该项目取水水源为当地孔隙地下水可以满足该项目取水量1.084万m3/a****收费站0.524万m3/a,平旺收费站0.260万m3/a,兴王收费站0.300万m3/a)的需求。
《论证表》通过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