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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中煤****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办理200万吨/年焦化技术改造项目取水工程(设施)竣工验收的申请》(中煤九字〔2024〕11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厅《**县中煤****公司200万吨年焦化技术改造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晋水审批决〔2021〕715****水利局组织专家组出具的《**县中煤****公司200万吨年焦化技术改造项目取水工程或设施现场核验意见》,经研究,准予对你单位核发取水许可证。
一、同意你单位200万吨年焦化技术改造项目生产(不含除盐水站及化验室)取水水源****处理厂再生水,职工生活和除盐水站及化验室取水水源为原批复的当地岩溶地下水;核准项目总取水量为226.9万m3/a(含焦化取水量223.4万m3/a、发电取水量3.5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223.4万m3/a(含再生水162.1万m3/a、除盐水站及化验室取用岩溶地下水61.3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3.5万m3/a。
二、你单位应大力开展节约用水和水**保护工作,严格执行计量用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用水台账,按时缴纳水**税;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有效提高生产、生活废污水回收利用率,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或水效对标,将年用水量和用水指标等情况****管理部门;同时要确保取用水在线计量设施及远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水利局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此批复可作为你单位200万吨年焦化技术改造项目取得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的依据,取水许可证有效期5年。
取水单位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在有效期届满45日****机关提出延续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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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