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至**高速公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01-03
**至**高速公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澄清1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至**高速公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项目编号:****)补疑如下,请投标人仔细核看。
一、招标文件变更部分
1、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3.6项目总工业绩要求:01标段、02标段: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500万元的**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施工业绩(工程内容应包含护栏、标志、标线)或里程数不少于16公里的**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工程内容应包含护栏、标志、标线)。”标书代写
更正为“3.6项目总工业绩要求:01标段、02标段: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500万元的**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项目总工施工业绩(工程内容应包含护栏、标志、标线)或里程数不少于16公里的**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工程内容应包含护栏、标志、标线)。”标书代写
2、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中:“注第3条.本项目项目经理业绩指担任项目经理岗位的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的在此业绩中担任过项目经理岗位及姓名。本项目项目总工业绩指担任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岗位的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本项目拟派项目总工的在此业绩中担任过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岗位及姓名。项目经理、总工业绩与企业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更正为“3.本项目项目经理业绩指担任项目经理岗位的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的在此业绩中担任过项目经理岗位及姓名。本项目项目总工业绩指担任项目总工岗位的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本项目拟派项目总工的在此业绩中担任过项目总工岗位及姓名。项目经理、总工业绩与企业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3、招标文件中关于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由原:“①****运输厅2023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直接引用该等级;②****运输厅2023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更改为“①****运输厅2023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直接引用该等级;②****运输厅2023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运输部最新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4、 评标办法履约信誉中“②****运输厅2023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运输部最新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最新年度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运输部已经公布2022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则信用评价等级采用2022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更改为“②****运输厅2023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运输部最新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二、延期部分内容:
本项目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02月13日10时00分。2楼4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 址:**省淮****酒店6楼
联系人:范工
电 话:0554-****92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淮河大道北段交控综合楼三楼
联系人:马工
电 话:0554-****665
2025年01月14日
原项目名称:**至**高速公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01-03
**至**高速公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澄清1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至**高速公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项目编号:****)补疑如下,请投标人仔细核看。
一、招标文件变更部分
1、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3.6项目总工业绩要求:01标段、02标段: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500万元的**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施工业绩(工程内容应包含护栏、标志、标线)或里程数不少于16公里的**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工程内容应包含护栏、标志、标线)。”
更正为“3.6项目总工业绩要求:01标段、02标段: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500万元的**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项目总工施工业绩(工程内容应包含护栏、标志、标线)或里程数不少于16公里的**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工程内容应包含护栏、标志、标线)。”
2、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中:“注第3条.本项目项目经理业绩指担任项目经理岗位的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的在此业绩中担任过项目经理岗位及姓名。本项目项目总工业绩指担任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岗位的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本项目拟派项目总工的在此业绩中担任过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岗位及姓名。项目经理、总工业绩与企业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更正为“3.本项目项目经理业绩指担任项目经理岗位的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的在此业绩中担任过项目经理岗位及姓名。本项目项目总工业绩指担任项目总工岗位的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本项目拟派项目总工的在此业绩中担任过项目总工岗位及姓名。项目经理、总工业绩与企业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3、招标文件中关于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由原:“①****运输厅2023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直接引用该等级;②****运输厅2023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更改为“①****运输厅2023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直接引用该等级;②****运输厅2023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运输部最新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4、 评标办法履约信誉中“②****运输厅2023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运输部最新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最新年度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运输部已经公布2022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则信用评价等级采用2022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更改为“②****运输厅2023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运输部最新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二、延期部分内容:
本项目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02月13日10时00分。2楼4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 址:**省淮****酒店6楼
联系人:范工
电 话:0554-****92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淮河大道北段交控综合楼三楼
联系人:马工
电 话:0554-****665
2025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