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八”烈士纪念馆旅游基础设施项目
施工建筑用天然石材、踢脚线砖等材料采购项目
谈判采购公告
“四●八”烈士纪念馆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建筑用天然石材、踢脚线砖等材料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1 采购项目名称:“四●八”烈士纪念馆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建筑用天然石材、踢脚线砖等材料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 ****
1.3 釆购代理机构: ****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全部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四●八”烈士纪念馆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建筑用天然石材、踢脚线砖等材料采购项目
2.1 采购范围:“四●八”烈士纪念馆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建筑用天然石材、踢脚线砖等材料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最终以实际用量为准进行结算。
2.2 供货期限:乙方接到甲方阶段计划后两天内,按计划品种供货到甲方工地现场
2.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相应货物的供货和服务能力;
(2)制造商需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由资质机构颁发的 IS09000 系列认证书;贸易商需提供所代理品牌质量体系认证,并提供授权书或代理证明。无质量体系的供方需制定质量体系开发计划。
3.2业绩要求:近三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3年)至少完成过1项供货业绩(以供货合同为准)。标书代写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供应商未被****集团有限公司和****《不合格供方库》。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近三年存在不良业绩、发生严重不履约行为。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7供应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4.1 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5 年 1月14日至 2025 年 1月 16日,每日上午 9 时至12 时,下午15 时至 18 时(**时间,下同),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在****获取采购文件。
4.2 釆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月21日9 时 00 分,地点为详见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时间为 2025 年 1月21日 9 时00分,谈判地点为 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标书代写
本谈判釆购公告在《****协会/**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home)上发布。
8、其他
无
采购人:****
地 址:**省**市**区建设北路346号
联系人:杨晓霞
电 话:150****5431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示范区****园区晋阳街89****中心A座606-1室
联系人:赵慧强 侯雅红
联系方式:0351-****185
电子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