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洞口县龙木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拟做出审批意见公开

审批
湖南-邵阳-洞口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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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拟做出审批意见公开
文件名称: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拟做出审批意见公开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行政许可 公开责任部门: 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5-01-0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5-01-09 有效期: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拟做出审批意见公开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雪峰南路 邮编:422000

联系电话:0739-****77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建设地点

**县罗溪瑶族乡公**村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新瑞智****公司

项目概况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位于**县罗溪瑶族乡公**村(东经110°13'8.655",北纬26°59'44.193"),总投资6193.07万元。****水库始建于1992年,2013年建成蓄水,坝址控制流域面积156km2,现有总库容3790万m3,正常蓄水位560m,相应库容3185万m3,死水位525m,死库容510万m3,是一座以发电为主,兼有防洪、旅游等综合效益的中型水利工程。该水库枢纽工程由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引水建筑物、放空冲砂底孔、**坝、****电站)等组成。****水库运行已近20年,病险问题逐渐加重。2023年1月,****水利厅下发了《****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湘水办函〔2023〕21 号”,****水库大坝安全类别为三类坝。2024年3月28日,****水利厅以“湘水函〔2024〕205号”文对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批复。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大坝坝基(肩)防渗补强,坝体充填灌浆加固;大坝坝顶加高;大坝左坝端垂直裂缝加固;大坝左坝肩重力墩灌浆加固;大坝近坝岸坡防护;溢流坝段溢流面修复加固,工作桥拆除重建,泄洪闸金属结构维修改造;溢流坝段下游水垫塘冲坑回填,两岸边坡防护;**坝坝体、坝基(肩)防渗,下游河床**护坦,两岸边坡**挡墙护岸;发电引水隧洞1#隧洞段灌浆加固,2#隧洞段未衬砌段衬砌加固;发电引水隧洞进水口启闭机房拆除重建,进水口金属结构维修改造;增设放空冲砂底孔进水口检修闸门及启闭设施,更换出口蝶阀;完善工程安全监测设施、标准化及信息化建设;防汛公路改造;**管理用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应优化临时占地选址,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破坏项目占地外的植被;施工期间应合理安排工程施工时段和方式;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作业,施工过程中应减少对陆生动植物、水生生物的影响;加强施工管理,禁止施工人员非法捕捞鱼类或伤害其它水生动物;项目施工及完工恢复应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施工期结束后及时对硬化区域外的施工迹地进行整治并进行生态恢复。坝下电站维持现状,按要求落实下泄生态流量的保障措施。

2、加强生态敏感区保护工作。在罗溪国家森林公园内禁止进行毁林开荒、毁林采石、采砂、取土、开矿、放牧以及非抚育性和更新性采伐行为。禁止越界施工和随意占用林地,对现有林地予以保护,严禁人为破坏,保证施工进度、优化施工环节、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确保对罗溪国家森林公园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以及生态保护红线的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等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

3、控制废气污染物排放。施工期扬尘控制与治理措施全面落实“8个100%”,即现场湿法作业100%,现场封闭管理100%,渣土、物料覆盖100%,物料密闭运输100%,出入车辆清洗100%,施工场地及道路硬化100%,扬尘监控安装100%以及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油品及车辆尾气100%达标排放;施工机械尾气污染控制采取选用合格燃油和机械设备、加强对机械设备的养护措施;沥青烟气污染控制采取使用商品沥青混凝土,优化施工工艺等措施;焊接烟气、挥发性有机废气污染控制采取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原辅材料措施;河道疏浚淤泥恶臭污染防范采取除臭、覆盖、及时清运、临时堆场避开环境敏感点等措施。施工期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淤泥恶臭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新改扩建二级厂界标准值。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饮食业单位相关标准。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过滤净化处理后排放。

4、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坝与大坝之间现状基坑积水通过水泵排入下游河道。施工期间经常性基坑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拌合机械清洗废水、施工作业面清洗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用于混凝土拌和、拌和设备冲洗和场地洒水抑尘;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机械、车辆冲洗;灌浆施工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灌浆料拌和、拌和设备冲洗和场地洒水抑尘;淤泥渗滤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降尘。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林浇灌,不外排。涉水施工选择枯水期,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涉水施工安排在枯水期进行,控制施工搅动范围和强度。

5、强化噪声控制管理。项目施工期应采取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现场、设置高围挡、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道路施工和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施工场界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夜间标准;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启闭机、备用发电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和汛期泄洪跌水噪声,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加强机电设备维修及保养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6、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包装废物、金属边角料等,按照“无害化、**化、减量化”原则管理。建筑垃圾、土石方和灌浆废浆在场内综合利用;钢筋、木材废料、废金属制品、焊接废料进行**回收;模板和脚手架重复利用,拆除后由施工单位带走;淤泥用作农林肥料;水泥包装袋、管理用房配套设施包装物等一般性废包装材料,可利用部分可外售综合利用,不可利用部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防腐涂料包装桶、废油及含油废物要求统一收集、分类储存至危废储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施工期和运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含2019年的修改单)。运营期库区漂浮物打捞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7、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保障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保障措施,降低环境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水质监测和生态监测。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环境监理报告将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之一。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要求,进行了两次公示。 其中首次公示为网络公示,建设单位于2024年6月11日在生态环境公示网上进行了首次信息公开,公示项目基本情况并发布公众意见表,网址为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398349;公示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22日,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项目于2024年8月28日在生态环境公示网上进行了第二次网上公示,公示项目环评报告简本并发布公众意见表,网址: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12104;网络公示期限为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10日,公示期10个工作日;项目于2024年8月29日、2024年8月30日在中国自然**报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公示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的有关内容。项目于2024年8月28日在项目所在地张贴了第二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并发布了征求意见稿的获取方式和公众参与调查表格,公示期限: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10日,公示期10个工作日。项目于2024年12月12日在生态环境公示网上进行了建设项目报批前公示,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网址为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392695)。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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