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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碑石材采购项目(第二次)
澄清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墓碑石材采购项目(第二次)各潜在投标人所提疑问答复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第47页2.2.4(1)中提到的商务评分标准“技术人员(30)”评分内容:“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具有工艺雕刻工证书,每提供一份证书计10分,此项最多计30分,未提供不计分。”这并不适用于所有具备投标资格的供应商,且不同行政区域对石材类相关工艺雕刻证书的命名亦有所差异。建议将此条款修改为“由省级以上职能机构颁发的石材类相关技能证书”,而不应指定具体证书名称。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述的“工艺雕刻工证书”指石材雕刻类相关证书。
招 标 人: ****
地 址: **市乾州二炮台**村
联 系 人: 李平
电 话:191****531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世纪山水60栋908室
项目负责人:彭旭、向尚、吴杰、刘小燕
电 话:0743-****848 ,137****3459
行政监管部门:****改革局
联系方式:0743-****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