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放疗流程管理系统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14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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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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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肿瘤放疗流程管理系统
品目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14日 15:47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03日 更正日期 2025年01月1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芸芸、林巧玲
项目联系电话 0596-****100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省**市芗**胜利西路59****医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96-****901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市芗**钟法路鑫荣花苑一期B2栋第一单元24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6-****1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肿瘤放疗流程管理系统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1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1-24 09:00:00,更正为:2025-02-08 09:0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1-24 09:00:00,更正为:2025-02-08 09:00:00。标书代写

原价格扣除的规则更正为:“经与采购人确认,本项目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类采购项目,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如下: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文中规定的价格扣除:在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中,对符合该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报价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货物、服务类项目按15%扣除,工程类项目按3%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2、大型企业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小微企业制造的,可享受价格扣除;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含有多个品目(采购标的)的,则每个采购标的均应由中小企业制造,投标人应逐项填列,否则不予价格扣除。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财库〔2020〕46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的名称”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项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准确填写,“制造商为(企业名称)”或“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项应准确填写对应的企业全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项应明确填写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是微型企业,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不予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财库【2014】68号文《****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政府采购促****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活动时,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政府采购政策。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给予15%(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与其他组****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合同金额5%(工程项目为1%)的价格扣除。残疾****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单位公章(见本文件最后章节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说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中标人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其中标、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供应商希望获得《办法》规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芗**胜利西路59****医院

联系方式:0596-****9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芗**钟法路鑫荣花苑一期B2栋第一单元2401

联系方式:0596-****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芸芸、林巧玲

电话:0596-****100

****

2025年01月14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2-27
2025-01-14
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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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信息
2025-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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