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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新材料科创谷一期发展区绿化工程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 拟征地面积:11.7805 公顷。
2. 征地范围:**耕地、南至林地、西至道路、北至林地。具体位置详见征地红线图。
3. 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为白砂镇**村、塘丰村、梧田村、梧岗村、中洋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 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新材料科创谷一期发展区绿化工程,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 ****政府****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属可以征收情形。
二、其他事项
拟于 2025 年 1 月 9 日至 2025 年 1 月 24 ****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本公告公示时间为 10 个工作日。
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小组所在地予以张 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政府****政府组织签订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新材料科创谷一期发展区绿化工程征地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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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 月 8 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