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中心化工制品科煤泥处理剂类物资公开招标(三次)中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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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采中心化工制品科煤泥处理剂类物资公开招标(三次)中标结果公示

招采中心化工制品科煤泥处理剂类物资公开招标(三次)中标结果公示

****受中国****集团****中心的委托,****中心化工制品科煤泥处理剂类物资公开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三次)已于2025年1月8日在****东楼三楼306进行了开标、评标,并于2025年1月8日-2025年1月13日进行了中标候选人公示,现对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招采中心化工制品科煤泥处理剂类物资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二、中标人信息

包号

排名

中标人

投标报价

(元/公斤)

营业执照代码

A

1

****

8.2

****0403MA44KYQM52

三、中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六、公示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体育路**安大道交汇处

联系人及电话:梁彬 133****0007

邮箱:****@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大道47号(体育路与**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人:孟秋丽 王新奎

电 话:0375-****706 ****589

邮 箱:mql-****@hnzpzb.cn

财务电话:0375-****620

****

202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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