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安区消除生活污水处理空白区建设工程(韩江流域)项目一期监理(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14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包)名称 公示标题 公示类型 公示开始时间 公示结束时间 公示发布时间
**区消除生活污水处理空白区建设工程(韩江流域)项目一期监理(第二次)
**区消除生活污水处理空白区建设工程(韩江流域)项目一期监理(第二次)
**区消除生活污水处理空白区建设工程(韩江流域)项目一期监理(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正常
2025-01-14 17:25:39
2025-01-20 17:25:39
2025-01-14 17:25:39
公告内容

**区消除生活污水处理空白区建设工程(韩江流域)项目

一期监理(第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区消除生活污水处理空白区建设工程(韩江流域)项目一期监理(第二次)(项目编号:****)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3日),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商务标评审结果 技术标评审结果 最终评审结果
1 **** 合格 合格 合格
2 **市房实****公司 合格 合格 合格
3 **省****公司 合格 合格 合格
4 **财贸****公司 合格 合格 合格
5 **市****公司 合格 合格 合格
6 **华工****公司 合格 合格 合格
7 ****公司 合格 合格 合格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市****建设局

联系地址:**大道建设大厦3楼、**市**区**安北路126号

联系人:龚工、邱工

联系电话:0768-****053、0768-****439

监督部门:**市****建设局

联系地址:**市**区安北路126号

联系电话:0768-****439

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招标人:**市****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招标代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2025年1月9日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